全国援外医疗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公示通知
发布时间: 2018-11-13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关于评选全国援外医疗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国卫办国际函〔2018〕790号)精神,在各单位逐级推荐、层层把关、差额遴选的基础上,经“全国援外医疗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审议,拟表彰全国援外医疗工作先进集体29个、先进个人59名。
为广泛听取意见,主动接受监督,现对拟表彰对象名单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公示日期为2018年11月13日-19日,公示期间,如认为拟表彰对象有不适宜表彰的问题,请通过电话、传真、邮件、来信等方式如实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用真实姓名并提供具体联系方式,以便于了解核实情况。联系方式如下: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际合作司
受理电话:(010)68792544
传 真:(010)68792280
电子邮箱:daadic@nhfpc.gov.cn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南路1号
邮政编码:100044
“全国援外医疗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
受理电话:(010)88393873、88393852
传 真:(010)88393874
电子邮箱:cmt@ihecc.org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五栋大楼B3座
邮政编码:100044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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