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重点做好基础免疫,维持无脊髓灰质炎状态,提高乙肝疫苗首针接种率和及时接种率、免疫规划内疫苗全程免疫覆盖率等各项工作,防范疫苗针对疾病暴发流行。二是加强对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的规范化管理,对预防接种实行量化管理,严格预防接种门诊认证和预防接种人员准入、培训、考核制度,加快建设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步伐,实现全省预防接种信息资源网络共享。三是积极开展与预防接种相关的宣传、培训、技术指导、监测、评价、流行病学调查、应急处置等工作。预防接种门诊依法对责任区域内需要接种者(包括流动儿童)进行规范接种,确保责任区域内接种率达90%以上。四是凡未依法落实儿童预防接种保障措施,未履行部门职责,致使儿童预防接种工作出现滑坡,甚至造成免疫规划疫苗针对传染病暴发流行或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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