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是我们党的历史上第一个以研究社会主义社会建设为主题的中央全会;这次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是我们党执政以来第一个关于全面加强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纲领性文件。这次全会和这个《决定》,标志着我们党提出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重大战略任务,在亿万人民的伟大实践中,开始实现了由点题到进一步破题、由舆论和价值导向到比较系统完备的政策和制度导向的重大转变。这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史上是具有划时代意义的。
(二)中国共产党人以认识世界、改造世界为己任。我们党在革命、建设、改革的各个历史时期都把提出和实现自己的奋斗目标,同认识和改造中国社会紧紧联系在一起。《毛泽东选集》第一卷第一篇文章就是《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分析》。在拨乱反正和全面改革的历史新时期,邓小平同志提出把党的工作重点由以阶级斗争为纲转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轨道上来,也是从深刻分析和准确把握当时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及其发展变化入手的。江泽民同志提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同样也是以认真研究和分析我国社会生活的新变化和群众工作的新特点为重要依据的。可见,重视对社会问题包括对社会改造、社会建设的研究,从来是我们党制定正确的理论、路线、纲领和方针政策的重要基础和必要前提。
社会和谐是我们党不懈追求和不断奋斗的目标。特别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我们党为促进社会和谐进行了艰辛探索,积累了正反两方面经验,取得了重要进展。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积极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为促进社会和谐进行了不懈努力。党的十六大以来,我们党根据国际国内形势发生的新变化,全面分析我国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不断深化了对社会和谐的认识,明确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中的地位,作出了一系列决策部署,推动和谐社会建设取得新的成效。经过长期努力,我们已经拥有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各种有利条件。
正是在这样的认识和实践的基础上,针对新世纪新阶段我国所面临的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和前所未有的严峻挑战,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第一次明确提出了同这样一个发展阶段的阶段性特征相适应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任务。这一事关全局和长远的重大命题,如同党的十二大明确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命题一样,都是围绕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样的理论和实践探索提出来的。从这个意义上不妨可以说,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点题”,是由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完成的。
这也就是说,我们党关于不断追求和促进社会和谐的思想虽然早已有之,这方面的探索和实践虽然也一直在进行,但是,这同我们党围绕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样首要的基本问题,从理论和实践层面上第一次明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任务,毕竟还不是一回事。
(三)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以后到十六届六中全会召开,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系列理论和实践问题,开展了广泛深入的研究和探索。在两年多的时间里,有几个重大的关节点对于我们党完成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从点题到进一步破题的重大转变是至关重要的。
——2004年12月,在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闭幕以后不久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胡锦涛同志提出:“从当前来看,积极扩大就业,努力完善社会保障体系,逐步理顺分配关系,加快社会事业发展,是维护群众利益、促进社会公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这就第一次明确提出了在现阶段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四个重要着力点。
——在2005年2月举办的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胡锦涛同志在阐述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任务时强调指出,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更加明确地由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三位一体,发展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他在讲话中还提出,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理论,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新世纪新阶段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和我国社会出现的新趋势新特点,我们所要构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这就第一次明确提出了四位一体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和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理论概念,以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目标、总要求。
——2005年2月21日,中央政治局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开展了第20次集体学习。胡锦涛同志在主持学习时强调,要加强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所涉及到的社会结构、社会利益关系和社会稳定等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加强对我国历史上和国外关于社会建设问题及其积极成果的理论研究和借鉴。这就第一次明确提出了社会主义社会建设要注意研究和借鉴我国历史上和国外关于社会建设问题的积极成果。
——2005年10月中旬,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上的讲话中,突出强调了加强统筹协调、提高处理利益关系的能力。他指出,更好地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促进社会和谐,对于我们抓住和用好战略机遇期,更广泛地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推进党和人民的事业不断发展,保证党和国家长治久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从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现实问题入手,扎扎实实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这就第一次明确了提高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的能力是加强党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领导的一项重要内容。
——2005年10月下旬,胡锦涛同志在朝鲜访问时的一次讲话中,在阐述我们党坚持独立自主、改革开放、与时俱进,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制度,不断探索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问题时强调指出:实践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引导中国走向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正确道路,必须始终毫不动摇地坚持下去。这就第一次明确把和谐作为同富强、民主、文明并列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奋斗目标。
——2006年3月,胡锦涛同志在参加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海代表团讨论时,强调指出,要毫不动摇地坚持改革方向,进一步坚定改革的决心和信心,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一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实现改革的新突破,同时注重提高改革决策的科学性,增强改革措施的协调性,使改革兼顾到各方面利益、照顾到各方面关切,真正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这就第一次明确提出了注重提高改革决策的科学性、增强改革措施的协调性和兼顾各方面利益、照顾各方面关切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作用。
——2006年5月中旬,胡锦涛同志在云南考察工作时强调,要树立共同理想,打牢共同思想基础,特别是要宣传和树立“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促进和谐文化建设,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强大的思想道德力量。这就第一次明确提出了和谐文化建设的理论概念。
——2006年5月下旬,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改革收入分配制度和规范收入分配秩序问题,胡锦涛同志在会上强调指出,要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公平,合理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加大收入分配调节力度,使全体人民都能享受到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成果。要积极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进一步理顺分配关系,完善分配制度,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有效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努力缓解地区之间和部分社会成员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趋势,以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这就第一次完整提出了我国现阶段收入分配政策调整的基本方针。
——2006年6月,在庆祝建党85周年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总结表彰大会上,胡锦涛同志强调,要努力让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以促进社会和谐的成效体现党的先进性。在此后召开的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他又从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等5个方面,深刻阐述了统一战线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的优势、作用和任务。这就第一次把促进社会和谐的成效同体现我们党的先进性联系起来;第一次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同认识和把握我国各方面重大社会关系联系起来。
——2006年8月,在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时,胡锦涛同志强调,保证人民享有接受教育的机会,是党和政府义不容辞的职责,也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要统筹城乡、区域教育,统筹各级、各类教育,统筹教育发展的规模、结构、质量、效益,努力办好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这就第一次把让人民都有接受教育的机会摆到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位置。
在此基础上,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在更高层次、更广领域全面研究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若干重大问题。全会通过的《决定》,明确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原则和重大部署,科学界定了我们所要构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中国共产党领导全体人民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和谐社会。《决定》还强调,要切实抓好同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相辅相成的社会建设,抓好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制度建设,抓好体现理想信念、道德规范和时代精神的和谐文化建设,抓好适应社会结构和利益格局变化的社会管理体制建设,抓好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领导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建设。这个《决定》是指导我们全面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纲领性文件。
正是从这个意义上,我们说,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全会通过的《决定》,标志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个重大战略任务,开始实现从点题到进一步破题的重大转变。实现这一转变的过程,实质上就是我们党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思想理论、目标任务、政策制度上不断深化认识的过程。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之所以能够进一步破题,首先是由于我们党在理论和实践的探索中,不断深化了对社会主义本质的认识。
新时期以来,我们党围绕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一首要的基本理论问题,在总结正反两方面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深刻揭示了:贫穷不是社会主义,发展太慢也不是社会主义;平均主义不是社会主义,两极分化也不是社会主义;僵化封闭不能发展社会主义,照搬外国也不能发展社会主义;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没有法制也没有社会主义;不重视物质文明建设搞不好社会主义,不重视精神文明建设也搞不好社会主义。基于这样的反思和认识,我们党先后着重从经济、政治、文化方面明确界定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应当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和改革开放、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应当是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社会主义;应当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社会主义;应当是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社会主义;应当是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应当是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永不称霸的社会主义。
在那个认识和实践的阶段上,我们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和目标定位的认识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不断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与这样的认识和实践相对应,党的基本路线确定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奋斗目标是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换言之,我们党把富强、民主、文明作为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
随着时代的前进和实践的发展,我们党对社会主义本质的认识也在不断深化。在六中全会《决定》形成的过程中,我们党发扬民主、集思广益,在研究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一系列重大举措的同时,进一步提出了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质属性的重要论断。这是我们党半个多世纪以来在理论和实践上艰辛探索、不懈奋斗所形成的重大成果,是总结国内外社会主义建设特别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历史经验的重要结论,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论基础,也是新世纪新阶段我们党治国理政的科学理念和富民兴邦的行动纲领。
应当看到,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关于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质属性这一新的重大论断,进一步发展和完善了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对社会主义本质的认识,有利于更全面地坚持科学社会主义原理,有利于更全面地体现党的奋斗目标和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理想,从而也有利于更好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好地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更好地繁荣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更好地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之所以能够进一步破题,其次是由于我们党在理论和实践的探索中,不断深化了对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理论的认识。
我们党在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方面提出的社会主义社会建设这个理论命题,同在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方面提出的党的先进性建设这个理论命题一样,都是对于马克思主义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建设理论的新发展。尽管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对社会主义社会建设曾经提出过一系列富有前瞻性的重要思想,马克思、恩格斯、列宁在关于未来社会的科学设想中,也在实际上指明了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前进方向;尽管我们党立足于中国这样的生产力很不发达、经济文化十分落后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实际,在不断探索和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道路的进程中,也在实际上提出了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不少正确思想,但是,所有这些,同明确地提出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理论命题,毕竟不是同一回事。
如同我们党在拨乱反正和全面改革的历史新时期,结合关于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大讨论,结合关于社会主义生产目的的大讨论,结合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大讨论,对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理论在认识上越来越深化、在实践中越来越自觉一样,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以来,全党同志按照胡锦涛同志提出的要加强对社会建设理论的研究,深化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规律性认识,使我们关于新形势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论更加完备、使我们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工作更加富有成效的要求,在实践中进一步深化了对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理论和社会建设规律的认识。
在此基础上,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向全党提出,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摆到更加突出的地位;同时还提出,在实际工作中,我们既要从“大社会”着眼,把和谐社会建设落实到包括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等在内的党和国家全部工作之中;又要从“小社会”着手,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着力发展社会事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建设和谐文化、完善社会管理、增强社会创造活力,走共同富裕道路,推动社会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协调发展。所有这些,都是我们党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理论和实践探索的科学总结与经验结晶。
(六)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之所以能够进一步破题,第三是由于我们党在理论和实践的探索中,不断深化了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同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的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内在联系的认识。《决定》通篇体现了这种内在联系。比如:
——社会要和谐,发展是前提。而发展必须是科学发展,即: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五个统筹”,坚持体现转变增长方式、提高发展质量,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这就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联系。也就是说,落实科学发展观是从科学发展的角度促进社会和谐,而构建和谐社会则是从维护社会和谐的角度促进科学发展。
——社会要和谐,农村是基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加快建立有利于改变城乡二元结构的体制机制。这就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内在联系。
——社会要和谐,创新是动力。要通过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把坚持创新精神贯穿到治国理政的各个环节,从而使全社会创造活力显著增强,创造能量充分释放,创新成果不断涌现,创业活动蓬勃开展,形成万众一心共创伟业的生动局面,实现到2020年基本建成创新型国家的奋斗目标。这就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同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内在联系。
——社会要和谐,文化是灵魂。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培育文明道德风尚,则是建设和谐文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内容。要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与和谐文化引领社会思潮,尊重差异、包容多样,才能最大限度地形成促进社会更加和谐的思想共识,才能形成全民族奋发向上的精神力量和团结和睦的精神纽带。这就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同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内在联系。
——社会要和谐,和平的外部环境是条件。我们对内致力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外致力于推动建设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从而把推动对外和平发展、开放发展、合作发展同推动国内和谐发展结合起来,把对外的和平宣示与承诺同对内的自我约束与规范结合起来。这就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同推动建设和谐世界的内在联系。
——社会要和谐,党的领导是关键。必须以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同时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际成效作为检验党的执政能力和先进性的重要标准。这就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同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内在联系。
(七)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之所以能够进一步破题,第四是由于我们党在理论和实践的探索中,逐步深化了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目标任务的认识。
在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召开之前,尽管我们党已经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目标、总要求,但是,由于和谐社会建设的中近期目标尚未明确,相应的方针政策措施也还不够系统和贯通,因而在实际操作上还没有形成明晰的行动纲领。在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形成的过程中,我们党通过总结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历史经验和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促进社会和谐的新鲜经验,在坚持突出重点与兼顾全面相结合、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相结合、阐述理论与推动实践相结合的基础上,提出了到2020年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八大目标和主要任务。由于这个目标和任务突出强调了“人民的权益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家庭财产普遍增加,人民过上更加富足的生活”,“社会就业比较充分”,“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备”,“良好道德风尚、和谐人际关系进一步形成”,“社会管理体系更加完善”等更具定量性和可操作性的内容,因而就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进一步破题奠定了重要基础。
应当看到,这八大目标任务的设计,既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为长期历史任务来谋划,又作为重大现实课题来部署;既与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这“六句话”的总目标相一致,又与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六个更加”的具体目标相衔接,同时还与建设创新型国家“五个方面”的战略目标相匹配。显然,这样的和谐社会目标导向,既是有利于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的,又是有利于促进社会更加和谐的,同时也是有利于实现到2020年使我国跻身于世界创新型国家行列的。
还应当看到,这八大目标任务的设计,既充分体现了我国发展和改革的阶段性特征,又准确反映了当前我国社会发展的新趋势。在新世纪新阶段,我国发展和改革所面临的阶段性特征,对内,主要是在“四个多样化”的社会环境中和加快推进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出现的“发展机遇期”与“矛盾凸显期”的并存;对外,主要是在经济全球化环境中特别是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新形势下出现的同国际社会的“深度依存期”与“摩擦高发期”的并存。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把这样的阶段性特征概括为“两个前所未有”,这就是:“新世纪新阶段,我们面临的发展机遇前所未有,面对的挑战也前所未有。”
我们党既不回避当前影响我国社会和谐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又对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给出了明确的政策和目标导向;既高度重视人民群众的利益关切,也不吊高群众的胃口。全会《决定》提出的八大目标任务,包括完善民主法制、促进共同富裕、保障民生之本、强化公共服务、增强全民素质、激发社会活力、维护社会稳定和保护生态环境等,都是根据我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针对发展不平衡、部分群众生活困难、收入差距拉大、消极腐败现象滋长等突出矛盾和问题提出的,是同现阶段我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紧紧联系在一起的。提出这样的目标和任务,既代表了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又正确反映和兼顾了不同地区、不同方面群众的特殊利益,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毫无疑问,在现阶段,实现了这些目标和任务,我们党就一定能够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不断促进社会和谐。
(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之所以能够进一步破题,第五是由于我们党在实践中逐步实现了和谐社会建设从舆论价值导向到比较系统的政策导向的转变。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召开之前,处在点题阶段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主要体现为舆论和价值导向,但同时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党委、政府针对影响社会和谐的各种矛盾和问题,特别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也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一系列应对之策。因此,点题阶段的和谐社会建设并非没有政策导向,只是那个阶段上出台的有关政策,大多是属于单项的应对之策,还不够系统,也不完全配套。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认真总结了这些年来各地区各部门关于加强社会建设、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的实践探索,提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或政策思路,初步搭建了从现在起到2020年、较为全面和更加系统的加强和谐社会建设的政策框架,从而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保障。这些政策措施或政策导向主要有三个鲜明特点:
一是体现了更加关注民生,集中解决部分群众就业难、上学难、住房难、看病难等方面突出问题的政策导向。比如,《决定》强调,要实现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的良性互动,逐步形成城乡统一的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健全再就业援助制度,着力帮助零就业家庭和就业困难人员就业;要推动公共教育协调发展,保障人民享有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保障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加快发展城乡职业教育和培训网络,努力使劳动者人人有知识、个个有技能;要加快廉租房建设,规范和加强经济适用房建设,逐步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要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卫生保障制度,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加强食品、药品、餐饮卫生安全,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安全,等等。
二是体现了更加注重促进城乡利益相协调、区域利益相协调、经济社会相协调、人与自然相协调的政策导向。比如,各级政府要把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重点转向农村,逐步加大政府土地出让金用于农村的比重,整合城乡医疗卫生资源,建立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制度,加强农村医疗卫生人才培养,提高农村师资水平,突出抓好农村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以及维护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合法权益;要形成分工合理、特色鲜明、优势互补的区域产业结构,推动各地区共同发展,加大对欠发达地区和困难地区的扶持,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以及粮食主产区、矿产资源开发地区、生态保护任务较重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要以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环境问题为重点,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实施重大生态建设和环境整治工程,有效遏制生态环境恶化趋势,等等。
三是体现了更加注重务实性与前瞻性相统一的政策导向,对凡是经过努力能够解决的问题提出了具体的政策措施,而对需要在实践中进一步探索的问题则提出了政策取向的基本思路。比如,要加快建立有利于改变城乡二元结构的体制机制,探索确保农民现实利益和长期稳定收入的有效办法,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和社会保障;要逐步缩小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差距;要建立健全资源开发有偿使用制度和补偿制度,对资源衰退和枯竭的困难地区经济转型实行扶持措施;要完善有利于环境保护的产业政策、财税政策、价格政策,建立生态环境评价体系和补偿机制等。所有这些,都是需要按照六中全会《决定》提出的思路和方向,在今后的和谐社会建设实践中不断探索并逐步形成具体政策措施的。
(九)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之所以能够进一步破题,第六是由于我们党在实践中逐步实现了和谐社会建设从舆论和价值导向到比较完备的制度导向的转变。
完善的体制机制和制度体系,是促进社会和谐的根本保证。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围绕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从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个方面提出了一系列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制度规定,朝着邓小平同志在1992年视察南方谈话中提出的“恐怕再有三十年的时间,我们才会在各方面形成一整套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的目标,迈出了实质性步伐。
邓小平同志关于“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的重要思想告诉我们,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必须认识和把握好两大任务:一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极大地增加全社会的物质财富;二是逐步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极大地激发全社会的创造活力和促进社会和谐。这两大任务是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统一整体,而又贯穿于整个社会主义历史时期一系列不同发展阶段的长过程之中。没有生产力的持久大发展,就不可能最终实现社会主义本质所要求的社会公平正义;不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而相应地逐步推进社会公平正义,就不可能愈益充分地调动全社会的积极性和创造活力,因而也就不可能持久地实现生产力的大发展。这个重要思想,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具有现实和长远指导作用的。
我们理解,这就是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之所以着眼于保障社会公平正义来设计促进社会和谐的制度体系的一个重要原因。深入分析一下《决定》提出的完善民主权利保障制度、法律制度、司法体制机制、公共财政制度、收入分配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等六大制度,不难看出,我们党围绕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已经形成了比较完整的制度体系。
从这六个方面的制度规定中,还可以看到,我们党是把促进社会和谐的各项制度建设,放到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的总体布局中统盘考虑的,并且是把制度建设同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的改革和创新结合起来整体设计的。这是因为,落实好促进社会和谐的各项制度,归根到底要靠深化改革。《决定》要求全党,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注意兼顾各方面利益,照顾各方面关切,提高改革决策的科学性、改革措施的协调性,努力使各项改革取得更大成效。这就要求我们从各地区各部门的实际出发,更加积极主动地加强促进社会和谐的各项制度建设,为“在各方面形成一整套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奠定基础。
(十)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的制定和颁布,标志着我们已经站在了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新的历史起点上。
在这个新起点上全方位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既是一项前无古人的伟大建设任务,又是一项涉及十几亿中国人的国民素质、中国社会治理方式以及人与自然关系的伟大而深刻的改造任务。这对我们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是一场新考验。我们每一个党组织和每一位共产党员都要认真思考:如何交出一份让党和人民满意的答卷?
(十一)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强调,要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有重点分步骤地持续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这就要求全党同志以高度的自觉,切实把和谐社会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努力使思想观念、工作部署、工作方式、工作作风更加适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摆在全党面前的一个新的时代课题。我们不了解不熟悉的东西很多,必须加强学习和实践。这就要求我们自觉加强社会建设理论和社会政策的学习研究和教育培训,探索和把握新形势下和谐社会建设的特点和规律,不断提高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管理社会事务、协调利益关系、开展群众工作、激发社会创造活力、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本领。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心在基层。这就要求我们切实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和基层政权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凝聚人心、推动发展、促进和谐的作用;增强基层政权的社会服务功能,提高基层政权的社会管理、依法办事能力。要认真研究和把握新形势下党的群众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千方百计把群众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坚持以党内和谐带动社会和谐。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强调,党风正则干群和,干群和则社会稳。这就要求我们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党内生活,严肃党的纪律,增进党的团结统一,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营造和谐的党群干群关系。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急需一大批社会工作各类专门人才。这就要求我们按照造就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规模宏大的社会人才工作队伍的要求,制定人才培养规划,加强专业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素质和能力,努力使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部门都能配备社会工作专门人员,以提高专业化社会服务水平。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人民群众自己的事业。促进和谐人人有责、和谐社会人人共享。这就要求我们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汇集起促进社会和谐的强大合力。
(十二)放眼神州大地,在我们党的领导下,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一幅全体人民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和谐社会的生动画卷正在全方位展开。我们坚信,有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有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的正确指引,有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奋斗,我们一定能够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伟大征程中,在中华大地上谱写出万众一心共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伟业的历史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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