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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年来,我省卫生工作得到前所未有的发展,乡镇卫生院改革深入推进,村卫生站能力建设得到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全面建立,农民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和医疗保障水平明显提高;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成效显著,重大传染病防控能力和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迅速提升,成功抗击非典和人禽流感;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稳步发展,功能不断完善;医院管理切实加强,服务质量提高;医疗费用持续上升的势头得到遏制,群众看病就医问题有所缓解;卫生行业作风建设纵深推进;中医药强省建设迈出坚实步伐;卫生服务利用和效率明显改善,城乡居民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

   一、城乡居民健康状况进一步改善

   (一)期望寿命增加,孕产妇和儿童死亡率下降。全省平均期望寿命由2002年的74.79岁提高到2007年的75.3岁,高于全国平均水平(73岁),接近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由2002年的24.01/10万、11.29‰、13.59‰下降到2006年的17.58/10万、6.98‰、8.47‰,均优于全国平均水平。

   (二)传染病报告发病相对平稳。2007年全省甲乙类法定报告发病率为239.9/10万,低于全国的280.8/10万;发病率居前五位的是肺结核、乙肝、梅毒、淋病、麻疹。

   (三)卫生服务利用水平得到提高。2007年全省医疗机构诊疗人次达4.8亿人次,比2002年增加1.1亿人次;住院人数达691.3万人次,比2002年增加229万人次。

   二、政府卫生投入不断加大,个人医疗费用得到有效控制

   (一)卫生投入不断加大。

   2002年以来我省卫生、中医事业费逐年增加,2006年全省卫生、中医事业费7.18亿元,比2002年增长92.7%。

   (二)病人医疗费用得到有效控制。

   2002年以来,门诊和住院病人医疗费用涨幅呈下降趋势,2006年医疗费用十年来首次出现费用绝对值下降。初步统计显示,2007年在物价总水平涨幅较大的情况下,我省县及县以上综合医院门诊病人人均医疗费123.5元,与去年持平,住院病人人均住院费用6501.9元,仅较去年增长1.1%。门诊和住院费用的涨幅均低于全国平均涨幅(分别为2.2%和7.9%)。

   三、农村、社区和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加强

   (一)农村三级医疗卫生网络不断完善,服务能力增强。

   2007年,全省有县级医院353个、县妇幼保健机构105个、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00个、县卫生监督所76个,四类机构共有卫生人员10.9万人。

   2007年底,全省卫生院1418个,卫生人员7.4万人。

   2007年全省行政村数22803个,共设立村卫生站(室)25661个,乡村医生和卫生员3.3万人,执业(助理)医师4597人,较2002年共增加村卫生站(室)4635个,执业医师增长1.26倍。

   (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深化,重大疾病防控能力不断提高。

   2003年以来,全省投入近200亿元,对省、市、县三级疾病控制、医疗救治和卫生监督机构进行建设、改造和装备。“防病大堤”和医疗救治网络基本建成,有效保障全省人民身体健康。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不断完善。全省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和98%的乡镇卫生院实现了疫情网上直报。建立了联防联控、应急人才、技术和物资储备机制,卫生应急能力显著提升,有效应对和处置印度洋海啸(救援)、特大洪涝灾害、重大传染病等突发公共事件。

   (三)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趋势良好。不断推进城市社区卫生体系建设,2007年全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1417个,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697个,卫生人员3283人;社区卫生服务站720个,卫生人员5072人。

   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全面建立

   农民参合率由2002年的27.8%提高到2007年的83.8%。筹资标准大幅提高,省财政扶持补助总额由2002年的7000万元提高到2007年的12亿元,人均筹资达到73.8元。保障水平逐步提高,五年来参合农民共422.9万人次得到住院补偿和救助费用达61.21亿元。

   五、卫生资源总量增加,结构进一步优化

   (一)机构总数适度增加,卫生资源优化整合。近年来,我省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卫生资源结构进一步优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断发展壮大。2007年全省卫生机构总数达1.7万个,与2002年相比,卫生机构增加1968个。

   (二)医疗机构床位数稳步增加。2007年,我省医疗卫生机构共有床位23.2万张,比2002年增加5万张左右,年平均增长5.1%。

   (三)卫生人员总量增加。2007年全省卫生人员达到43万人,比2002年增加10万人左右,年平均增长5.89%(全国1.95%)。

   2007年全省每千常住人口拥有医师1.45人,护士1.23人,其中珠三角地区每千常住人口拥有医师1.98人(香港1.99人),非珠三角地区1.0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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