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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派经济学南京研究所第16次研讨会发言之十八

重庆模式的理论支柱之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理论

李炳炎
(中共江苏省委党校 南京 210004)

我初步认为,重庆模式是在我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一新的历史条件下,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重庆区域经济改革开放实践相结合的产物,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模式的革命性变革与创新,对于中国模式的发展具有航标式导向、示范意义。重庆新政的实施,将会推进重庆模式的实现。重庆模式及其新政,不能缺乏理论支撑。我认为,它具有三个理论支柱。其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理论。它确定了重庆模式的本质和目的。其本质是社会主义的共同富裕,而与资本主义的贫富两极分化相对立。其目的是为人民谋幸福,是人民的共同富裕,而决不是少数利益集团的共富、暴富。其二,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它解决了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结合的问题,在公有制经济中引入了市场机制,提高了经济效率,从而做大了蛋糕。其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分享经济理论。它可以解决在做大蛋糕的同时分好蛋糕,或在分好蛋糕的同时做大蛋糕,使做大与分好蛋糕两件事情相辅相成,在同一个过程中一并解决,毕其功于一役。以上三个理论支柱缺一不可,相辅相成。以下仅就第一个理论支柱作一分析和阐述。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理论

邓小平既继承前人,又突破陈规,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以“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为主题,多角度、多层次地论述了共同富裕的一系列问题,形成了富有特色的邓小平共同富裕思想。它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理论,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把马克思主义共同富裕理论提高到一个新境界。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理论的主要内容

(一)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目的和根本原则

从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开始到1992年春天南巡谈话,邓小平曾从不同的角度分别多次强调:贫穷不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义就是要消灭贫穷,使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起来;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目的,是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是社会主义最大的优越性,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这是邓小平讲话、谈话中反复出现的一个主题思想。共同富裕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意义,不管怎么强调,都不过分。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也就是坚持走全国人民共同富裕的道路。

20世纪的中国人对于富裕和贫穷有着深刻的感性体验,然而,对于社会主义条件下如何对待贫富问题,却长时间陷入了理性的迷茫。剥削制度被消灭,进入社会主义社会后,我们还形而上学地按照革命战争年代的那种朴素的思想模式,把国人统统排列到穷人和富人、好人和坏人的方阵中:穷人者,好人也;富人者,坏人也。于是,人人忌富、怕富,谈“富”色变,发展到后来,好像越穷越革命,越穷越社会主义,贫穷成了真理和正义的化身,富裕成了谬误和罪恶的渊薮。加上“一大二公”的平均主义和“大锅饭”,导致了普遍的贫穷和落后。

邓小平针对我国人民生活水平长期未得到改善的局面,对我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经验教训,进行了深刻的历史反思和理论探索。他第三次出来工作后,便立即在社会主义应该贫穷还是应该富裕的这个根本性问题上,以马克思主义的巨大理论勇气和实践胆略,进行了划时代的拨乱反正。

首先,他深刻批判了“四人帮”以极“左”面目出现的主张贫穷的假社会主义,指出:“‘四人帮’叫嚷要搞‘穷社会主义’、‘穷共产主义’,胡说共产主义主要是精神方面的,简直是荒谬之极!”“经济长期处于停滞状态总不能叫社会主义。人民生活长期停止在很低的水平总不能叫社会主义。”邓小平力除迷雾,正本清源,还社会主义以本来面貌:“贫穷不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义要消灭贫穷”,“社会主义的特点不是穷,而是富,但这种富是人民共同富裕”。进而,深刻揭示了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目的、根本原则、最大优越性和本质:“社会主义的目的就是要全国人民共同富裕,不是两极分化”;“在改革中,我们始终坚持两条根本原则,一是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一是共同富裕”;“社会主义最大的优越性就是共同富裕,这是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一个东西”;“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

特别是在对社会主义本质的新概括中,邓小平既讲到了生产力问题,又讲到了生产关系问题,而最终用“共同富裕”把社会主义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统一起来,把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和根本目标统一起来,把社会主义的物质基础和社会关系统一起来,把社会主义的发展过程和最终目的统一起来。并且划清了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根本界限,就是社会主义坚持共同富裕,不搞两极分化。这是邓小平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重大的理论成果之一,是马克思主义在当代中国的重大发展。

共同富裕的构想回答了“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两个首要的基本问题。邓小平制定的“三步走”的国民经济发展战略,实际上也就是共同富裕的战略,即第一步从1981年到1990年国民生产总值翻一番,解决人民的温饱问题,摆脱贫困;第二步从1991年到20世纪末,国民生产总值再翻一番,人民生活达到小康水平;第三步到21世纪中叶,人均国民生产总值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人民生活比较富裕,基本实现现代化。正因为共同富裕的战略构想对社会主义的首要的基本问题作出了明确回答,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出了科学界定,因而它不仅是邓小平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构成这一理论体系的主干。

(二)共同富裕要求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

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这是社会主义的直接目的。剥削作为一种现象,是在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出现的,它也只有在社会生产力比较充分发展的基础上才能被消灭。无产阶级社会主义革命以前的各种社会制度的替代,都是以一种剥削制度代替另一种剥削制度,同时,也是以一种较为先进的生产力方式代替另一种较为落后的生产力方式。在我国社会主义条件下,早就消灭了剥削制度。但是,剥削阶级的思想影响还存在。同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如果不能对奴役劳动者的行为依法进行有力的打击,并对收入差距扩大的现象适当加以限制和调整,解放后早已绝迹的一些不好的现象就有可能死灰复燃,也可能出现两极分化。所谓两极分化,是同剥削制度联系在一起的一种社会现象。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指出,在资本主义社会,资本家一极是财富的积累,无产阶级一极则是贫困、劳动折磨、受奴役、无知、粗野和道德的堕落的积累。这就是资本主义社会的两极分化。这种两极分化的程度比封建社会两极分化的程度没有任何减弱。邓小平正是在这种意义上来讲两极分化的。但是,可以肯定地说,在我们国家的改革开放过程中,由于党会采取有效的政策和有力的措施,我国是不允许出现两极分化的。

针对剥削社会的两极分化,邓小平指出,“社会主义的目的就是要全国人民共同富强,不是两极分化。如果我们的政策导致两极分化,我们就失败了;如果产生了什么新的资产阶级,那我们就真是走了邪路了。”怎样才能保证不走邪路,邓小平指出:只要我们坚持两条,就可保证不会导致社会主义向资本主义倒退,“一条是公有制经济始终占主体地位,一条是发展要走共同富裕的道路,始终避免两极分化。”1985年8月23日,他在《改革是中国发展生产力的必由之路》中强调,“决不能导致贫富两极分化。如果导致两极分化,改革就算失败了。我们在制定和执行政策时注意到了这一点。会不会产生新的资产阶级?个别资产阶级分子可能会出现,但不会形成一个资产阶级。如果我们的改革一方面坚持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另一方面又注意不导致两极分化,这就没有什么坏处。”1986年9月2日,他在接受美国哥伦比亚广播公司“六十分钟”节目记者迈克·华莱士电视采访时说:“我们允许一部分人先好起来,一部分地区先好起来,目的是更快地实现共同富裕。正因为如此,所以我们的政策是不使社会导致两极分化,就是说,不会导致富的越富,贫的越贫。坦率地说,我们不会容许产生新的资产阶级。”道理很简单,中国有十多亿人口,现在还比较落后,如果走资本主义两极分化的道路,可能在某些局部地区少数人更快地富起来,形成一个新的资产阶级,产生一批百万富翁、千万富翁,甚至亿万富翁,但顶多也不会达到人口的百分之一,而大多数人仍然摆脱不了贫穷,甚至连最基本的温饱问题都不可能解决。民族矛盾、区域矛盾、阶级矛盾就会发展,相应地中央和地方的矛盾也会发展,就可能出乱子。邓小平直到晚年都十分关心避免两极分化这个重大问题。1993年,邓小平与他的弟弟邓垦的一段谈话反映了他对这个问题的牵挂。他认为,过去先强调发展,这是必须的。现在看来,发展起来以后的分配问题,比不发展的时候还要多,还要困难。那么多的财富,如果被少数人得到了,大多数人没有,分配不公,导致两极分化,如果说这样长期下去,将来要发生大问题。他说,我们就应该采取各种办法,各种手段,各种方案来解决这个问题。

(三)共同富裕的物质条件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

1.发展生产力是消除贫穷的前提,只有消除了贫穷,才能走向共同富裕。邓小平同志强调发展生产力的目的首先是为了消灭贫穷。历史唯物主义认为,生产力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动力,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判断一切阶级、政党先进与否的惟一标准,就是看这个阶级、政党是否能更快地促进生产力的发展。从马克思主义的这一基本原理出发,1978年9月,在听取吉林省常委汇报时,邓小平指出:“按照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来讲,正确的政治领导的成果,归根到底要表现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上,人民物质文化生活的改善上。”既然发展生产力、改善人们的物质文化生活,是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基本要求,所以当时邓小平就大胆地提出:“我们一定要根据现在的有利条件加速发展生产力,使人民的物质生活好一些。”

从唯物辩证法的角度看,在社会发展过程中,存在许多矛盾,但其中有一个矛盾居于主导地位,它决定和影响其他矛盾的存在和发展。所以,在社会发展的过程中应该抓主要矛盾。我国进入社会主义社会以后的主要矛盾是什么,虽然党的“八大”已经给予了科学的说明,但后来却没有抓住这个主要矛盾。1979年3月,在党的理论务虚工作会议上,邓小平又重新论述了这一问题,他说:“我们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很低,远远不能满足人民和国家的需要,这就是我们目前时期的主要矛盾,解决这个主要矛盾就是我们的中心任务。”这里,他把“生产力发展水平很低”和“远远不能满足人民和国家的需要”看成紧密相连的两方面,看成社会的主要矛盾。显然,解决这一主要矛盾本来就应该成为我们工作的中心。

从历史和现实的角度来论证了要发展生产力、消灭贫穷的原因。首先,从总结社会主义建设的历史经验来看,邓小平说:“从一九五八年到一九七八年这二十年的经验告诉我们:贫穷不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义要消灭贫穷。不发展生产力,不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不能说是符合社会主义要求的。”根据这些经验,每当回首往事的时候,邓小平都深感痛惜:“多少年来我们吃了一个大亏,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了,还是‘以阶级斗争为纲’,忽视发展生产力。‘文化大革命’更走到了极端。”其次,从社会主义国家建立的现实基础来看,现实的社会主义国家都是建立在贫穷落后的基础上,而不是从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过渡来的。贫穷的现实应该决定我们首先要消灭贫穷。邓小平说:“落后国家建设社会主义,在开始的一段很长时间内生产力水平不如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不可能完全消灭贫穷。所以,社会主义必须大力发展生产力,逐步消灭贫穷,不断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同时,根据我国社会主义贫穷的现实,“现在虽说我们也在搞社会主义,但事实上不够格。只有到了下世纪中叶,达到了中等发达国家水平。”才能说真的搞了社会主义,才能理直气壮地说社会主义优于资本主义。这就是说,我们现在搞的社会主义,还不是合格的真正意义上的社会主义。因为“没有贫穷的社会主义。社会主义的特点不是穷,而是富”,“是人民共同富裕”。既然落后国家的社会主义都是建立在贫穷、生产力不发达的基础上的,所以要把消灭贫穷、大力发展生产力作为首要目标。另外,邓小平还从另一个角度,即根据对“什么叫社会主义,什么叫马克思主义”的角度来分析,得出的还是同样的结论,他说,马克思主义的另一个名称叫共产主义,而共产主义社会实行各尽所能、按需分配,这就需要生产力高度发达,从来就没有贫穷的共产主义。所以,“社会主义要消灭贫穷。贫穷不是社会主义,更不是共产主义。”总之,邓小平同志无论从哪方面分析,他得出的基本结论都是:“要走向共同富裕,首先得消灭贫穷;要消灭贫穷,只能大力发展生产力。”正如他自己所说:“坚持社会主义,首先要摆脱贫穷落后状态,大力发展生产力。”

2.发展生产力又能为走向共同富裕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邓小平强调发展生产力又是为了实现共同富裕。邓小平同志在1985年8月28日就这样说:“我们在一个长时期里忽视了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力。”我们之所以忽视发展生产力,从思想认识上讲,就是因为没有“完全搞清楚”,“社会主义的任务很多,但根本一条就是发展生产力,在发展生产力的基础上体现出优于资本主义,为实现共产主义创造物质基础。”“没有完全搞清楚”工作中心应该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一心一意搞建设”,也“没有完全搞清楚”“发展才是硬道理”,更“没有完全搞清楚”“现在,周边一些国家和地区经济发展比我们快,如果我们不发展或发展得太慢,老百姓一比较就有问题了。”经过惨痛的教训,我们现在搞清楚了发展生产力是马克思主义的题中之意,也是共同富裕的基础。他说:“我们讲社会主义是共产主义的初级阶段,共产主义的高级阶段要实行各尽所能、按需分配,这就要求社会生产力高度发展,社会物质财富极大丰富。所以社会主义阶段的最根本任务就是发展生产力。”邓小平同志的这段话意味着:第一,共产主义社会是典型的共同富裕的社会,是共同富裕的最完美、最典范的表现形式。第二,既然社会主义是共产主义的初级阶段,所以社会主义要尽可能地增加社会财富的总量,为共同富裕奠定丰厚的物质基础,同时达到共同富裕的初级阶段。第三,只有大力发展生产力,才能加快共同富裕的步伐,首先实现社会主义阶段的目标。最后,邓小平还从马克思主义的另一个名词的角度,来论证把共同富裕作为我们奋斗目标的必要性。他说:“马克思主义的另一个名词就是共产主义”,而共产主义又是共同富裕的完美形态,因为“共产主义是没有人剥削人的制度,产品极大丰富,各尽所能,按需分配”。由于社会主义是共产主义的初级阶段,所以,“社会主义的任务就是要发展社会生产力,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力量,使人民的生活逐步得到改善,然后为将来进入共产主义准备基础。”这样,社会主义阶段的任务就显得现实而具体。根据以上分析,邓小平同志就把发展生产力与共同富裕上升到了社会主义原则的高度。他说:“社会主义原则,第一是发展生产力,第二是共同致富。”邓小平同志直接把发展生产与共同富裕两者连在一起绝不是偶然的巧合,而是多年来深思熟虑的结果。这句话清楚地表明:发展生产是共同富裕的基础,共同富裕是发展生产的目的,二者不可偏废,并且都是社会主义的原则。到1992年南方谈话时,邓小平更是把发展生产与共同富裕作为社会主义本质加以概括,显然又深化了一步。他说:“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这里,邓小平同志把“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作为社会主义的首要方面,也是基础的方面,把共同富裕作为最终要达到的目标,显然,“生产力”与“共同富裕”二者的关系就更明确: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是共同富裕的基础。

(四)共同富裕的实现途径是先富带动后富,最终走向共同富裕

对怎样实现共同富裕的问题,邓小平讲得最多,也讲得最为明了:允许和鼓励一部分有条件发展快的地区和个人,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先富起来,先富起来的地区和个人,帮助和带动发展慢的地区和个人,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先富带后富,最终实现共同富裕。这可以说是邓小平共同富裕构想中最具创造性的思想,是对共同富裕的一种规律性认识。

早在1978年改革开放之初,邓小平就把打破平均主义“大锅饭”,允许一部分地区和个人先富起来,作为解放思想,激发人民群众生产积极性的一个大政策提了出来。他说:“我们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根本目标是实现共同富裕,然而平均发展是不可能的。过去搞平均主义,吃‘大锅饭’,实际上是共同落后,共同贫穷,我们就是吃了这个亏。改革首先要打破平均主义,打破‘大锅饭’”。让一部分地区和个人先富起来,必然会产生巨大的示范力量,影响左邻右舍,带动其他地区和个人向他们学习。这样,就会使整个国民经济不断地向前发展,使全国各族人民都比较快地富起来,这是一个“大政策”,一个“新办法”。它是以承认差别、克服平均主义、打破“大锅饭”为切入点,以诚实劳动、合法经营为前提条件,以最终实现共同富裕为目标的严谨而完整的体系。

这个大政策和新办法,反映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现状,是符合中国实际的正确的战略决策。因为:第一,共同富裕只有随着生产的发展和社会财富的增加,才能逐步实现。我国人口多,底子薄,决定了实现共同富裕必须经过一个较长的历史发展过程。第二,由于历史、地理、传统和文化等多方面的原因,我国现实生产力存在着多层次、非均衡的特点,物质基础、资金积累、生产条件、劳动资源都不一样。承认差别,允许和鼓励有条件的先发展,条件差的创造条件,逐步发展,才能缩小差别,最终消除差别。第三,在我国存在的多种经济成分中,由于生产关系不同,资本有机构成不同,经营水平和机遇不同,分配方式不同,人们的收入水平和富裕程度自然不会一样。第四,就劳动者个体而言,人们的智力、体力和技能不同,所处的环境、地区和就业部门、单位不同,再加上家庭人口不同,平均收入和实际富裕程度也不一样。总之,由于生产力发展状况及其所决定的收入分配方式等差别的存在,决定了共同富裕绝不可能是同时富裕、齐步走。因此,让一部分有条件的地区和个人先富起来,便成了共同富裕的现实基础和逻辑起点。

部分人、部分地区先富起来,拉大了我国东西部的贫富差距,但它终究是我国共同富裕实现过程的开始,是共同富裕的必经阶段,是实现共同富裕过程中量的积累,是共同富裕的部分和局部实现。部分先富说到底只能是手段、是途径,而非目的,不能总是停留在部分富裕阶段,让部分人富裕而另一部分人贫穷。所以在“一个大政策”实施10年之后,在东部经济迅速崛起、人民富裕起来之后,邓小平同志又及时提出了“两个大局”思想:一个大局,东部沿海地区要加快改革开放,使之较快地发展起来,中西部地区要顾全这个大局;另一个大局,当发展到一定的时期,比如20世纪末达到小康水平时,就要拿出更多的力量帮助中西部地区加快发展,东部沿海地区也要服从这个大局。1988年,在听取有关价格和工资改革初步方案时,他强调:“沿海地区要加快对外开放,使这个拥有两亿人口的广大地带较快地先发展起来,从而带动内地更好地发展,这是一个事关大局的问题。内地要顾全这个大局。反过来,发展到一定的时候,又要求沿海拿出更多力量来帮助内地发展,这也是个大局。那时沿海也要服从这个大局。”同年10月,邓小平在会见肯尼亚总统莫伊时,对“两个大局”发展构想做了更深刻的阐述,他说:“我们的发展规划,第一步,沿海地区先发展;第二步,沿海地区帮助内地发展,达到共同富裕。”可见,“两个大局”是对一个大政策的深化和发展,是实现共同富裕道路上的一个具有战略性、步骤性的构建。今天我们进行的西部大开发就是在实践两个大局中的“第二个大局”,就是在缩小东西部的差距,就是在完成先富帮后富、先富带后富这个实践环节。我们有理由相信,西部定会在大开发中实现大发展,在大发展中摆脱贫穷走向富裕,而东北老工业基地也会重新崛起,这时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目标就能得以实现。

在邓小平的共同富裕构想中,先富是作为后富和共富的条件提出来的,它一开始就被共富目标所规定。在先富、后富、共富链条上,部分先富是手段,共同富裕是目的,先富只有加上后富,最终才能达到共同富裕。

让一部分地区和个人先富起来,不是搞两极分化,不会产生两极分化,也不容许两极分化,这是邓小平共同富裕思想中坚定不移的原则。对先富和两极分化的关系这个十分敏感的问题,邓小平无论是对国内的种种疑虑,还是对国外的种种猜测,都给予了斩钉截铁的回答。在邓小平看来,既要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又要防止两极分化,走共同富裕的路,这是一个中心问题。他在1992年南方时设想,到20世纪末达到小康水平的时候,就要突出地提出和解决这个问题,并且初步提出了解决的方法:“先富起来的地区多交点税,支持贫困地区的发展。”“对先富起来的个人,也要有一些限制,例如征收所得税。还有,提倡有的人富起来以后,自愿拿出钱来办教育、修路。”先富帮后富,是先富起来的地区的一种责任和义务,也是先富起来的个人的一种责任和义务。当然,国家必须在政策和法律上保护先富起来的地区和个人的合法利益,不允许随便向他们搞摊派、拉赞助,随便吃大户。

当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裕起来以后,收入分配中就有可能会出现差距过大甚至是两极分化的问题。为此,邓小平则强调一要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二要坚持按劳分配的主体地位。邓小平曾一再强调按劳分配对于防止两极分化和收入差距过大的巨大作用,例如,1984年6月30日,他在会见第二次中日民间人士会议日方委员代表团时的谈话中,非常自信而肯定地说:在我国国民生产总值达到年人均800、1 000美元时,“如果按资本主义的分配方法,绝大多数人还摆脱不了贫穷落后的状态,按照社会主义的分配原则,就不会产生贫富过大的差距。再过二十年、三十年,我国生产力发展起来了,也不会有两极分化。”

江泽民在《正确处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若干重大关系》一文中已经提出:“要把调节个人收入分配、防止两极分化,作为全局性的大事来抓。要区分不同情况,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保护合法收入,取缔非法收入,调节过高收入,保障低收入者的基本生活。”在这方面我们的基本方针应该是保护合法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扩大中等收入者的比重,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加快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统筹城乡、区域、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理论与科学发展观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新世纪新阶段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全局出发,总结国内外在发展问题上的经验教训,吸取人类文明的新成果,提出了科学的发展观。科学发展观的提出,是我们党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在认识上的重要升华,是我们党执政理念的一个飞跃。科学发展观同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关于发展的重要思想是一脉相承的。科学发展观突出以人为本、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反映了社会发展的要求,也体现了邓小平关于社会主义最终要实现共同富裕的内在要求。

(一)科学发展观体现了共同富裕思想

1.以人为本是共同富裕的本质与核心。邓小平如此强调共同富裕,有一个最基本的立足点: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人民是社会主义的主人。深入分析邓小平有关共同富裕的论述,不难看出三点:其一,实现共同富裕为人民。他一再指出:“社会主义的目的就是要全国人民共同富裕”。“这种富裕是人民共同富裕。”“社会主义发展生产力,成果是属于人民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我们当前最大的政治,因为它代表着人民的最大的利益、最根本的利益。”“社会主义经济政策对不对,归根到底要看生产力是否发展,人民收入是否增加。”就是说,全国人民都应成为社会财富的享有者,实现最大的权益。其二,人民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决定性力量。他在各种场合反复讲,搞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必须最大限度地调动和充分发挥最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力。他讲得最多的是改革开放通过改革开放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而且指明,改革开放的实质就是“调动全国人民的积极性。”他特别指出:“中国的事情能不能办好,社会主义和改革开放能不能坚持,经济能不能快一点发展起来,国家能不能长治久安,从一定意义上说,关键在人。”而且突出地强调说:“最重要的、我最关心的,是人才。”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要创造一种环境,使拔尖人才能够脱颖而出。”其三,一切要遵从人民的意愿。他不仅鲜明地提出要把“三个有利于”作为判断改革是非成败的根本标准,而且强调指出,我们的一切决策和一切行动,都要坚持以“人民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为根本准则。他说自己是“人民的儿子”,并在向江泽民等党中央第三代领导集体作政治交代时语重心长地叮嘱,一定要“聚精会神地做几件使人民满意、高兴的事情。”还说“人民,是看实践。人民一看,还是社会主义好,还是改革开放好,我们的事业就会万古长青。”

由以上三点可以清楚地看到,邓小平的共同富裕思想充分体现着人民立场、人民利益、人民标准,而这也就是其深刻蕴含着的本质与核心。江泽民同志适应新的时代要求把这种本质与核心进一步强化,发展为人民利益至上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届党中央提出科学发展观并突出强调坚持以人为本,与此都是完全相通、一脉相承的。共同富裕思想始终贯彻着人民是主体、人民是主人的马克思主义历史观和社会价值观;以人为本则是这一思想内涵顺理成章的引申和升华。它更加鲜明而准确地指出,人民群众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主体,既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者,也应是社会财富的享有者。共产党人竭尽全力奋斗的最高理想目标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一定要把推进经济社会的发展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有机统一起来,以实现最广大人民的经济、政治、文化等最大利益为最高准则。正如胡锦涛总书记最近所明确指出的,以人为本,就是以人民群众为本。坚持以人为本,就要始终坚持站在人民的立场上,把维护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要始终信任和依靠人民群众,坚决贯彻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根本工作路线,紧紧依靠广大人民群众推进党和人民的事业;就要始终诚心诚意地为人民群众谋利益,坚持以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为根本准则。这就把邓小平的共同富裕思想进一步发展到一个更高的境界,即由党领导全国人民建设社会主义,实现共同富裕,上升到了党要领导人民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必须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新理念。从而昭示全党:作为执政党的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认清肩负的历史使命,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尽心竭力地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实现人民的根本利益而谋发展。

深刻认识邓小平的共同富裕思想内在蕴含的本质与核心,有利于更好地牢固树立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并同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人才观结合起来,从而把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的理想目标同实现马克思所说“人的全面发展”统一起来,牢牢把握住前进的方向,坚持不懈地为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最大利益而奋斗。

2.全面发展是共同富裕的必然要求。实现全国人民的共同富裕,一直是中国共产党人尽心竭力为之奋斗的崇高目标。但怎样实现这一崇高目标,却经历了相当艰辛的探索。由于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并未完全搞清楚,我们曾执行过“以阶级斗争为纲”的错误路线,以致从1958年到1978年的20多年奋斗,并未使中国的贫困落后面貌有多大改变,相反,“文化大革命”十年动乱却使中国经济几乎跌到了濒临崩溃的边缘。邓小平全面总结了这样的历史教训,坚持贯彻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领导全党实现了伟大的历史性转折,制定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基本路线,全面展开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共同富裕思想正是在这样的历史条件下明确提出来的,不仅确定了最终实现的理想目标,而且指明了实现理想目标的必由之路。

邓小平把发展作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主题,并把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本路线称为“发展的路线”。从邓小平关于“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一系列论述,可以领会到“发展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必然要求、必由之路”的深刻内涵。这里至少也有紧密联系的三层意思。第一,发展才是硬道理。他说:“贫穷不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义要消灭贫穷。不发展生产力,不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不能说是符合社会主义要求的。”“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实现共同富裕。”他还站在全世界的高度,指出和平与发展是当代世界的两大问题,而发展问题是核心。中国只有加快发展起来,才能对世界做出更大贡献。归根结底,中国社会现阶段的主要矛盾是生产力不发达,“中国解决所有问题的关键是要靠自己的发展。”而且,“发展太慢也不是社会主义。”第二,发展首先是发展生产力,发展经济。他说:“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则就是发展生产力。”“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们探索了中国怎么搞社会主义。归根结底,就是要发展生产力,逐步发展中国的经济。”“社会主义的任务很多,但根本一条就是发展生产力,在发展生产力的基础上体现出优于资本主义,为实现共产主义创造物质基础。”党的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基本路线,就是根据这种认识确立的,而且邓小平强调这条“基本路线要管一百年,动摇不得”。第三,发展是经济与社会的全面发展。他曾明确指出:“我们要在大幅度提高社会生产力的同时,改革和完善社会主义的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发展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和完备的社会主义法制。我们要在建设高度物质文明的同时,提高全民族的科学文化水平,发展高尚的丰富多彩的文化生活,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为此,他强调:“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两大文明都建设好了,才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由上可知,邓小平所强调的共同富裕是全国人民的全面富裕,共同富裕所要求的发展是经济、政治、文化的全面发展。这同马克思所说“人的全面发展”是完全一致的。当然,邓小平讲发展,突出强调的是发展生产力,发展经济,他认为这是社会发展、国家强盛的物质基础。为此,他提出了“三步走”发展战略规划以及在20世纪末实现“翻两番”和“达到小康水平”的奋斗目标。改革开放新时期以来,我们党领导全国人民正是在这样的道路上开拓前进的。实践中,我们党在毫不动摇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同时,对推进社会的全面发展认识日益提高,逐步发展了邓小平“两大文明”全面发展的思想。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不仅重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特征”,而且第一次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号召“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不断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推进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届党中央提出科学发展观,突出强调“全面发展”,则是更加充分地体现了共同富裕的必然要求,更加符合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客观规律。它向我们指明,全面发展是坚持以人为本的必然要求。人民的生活需要是多方面的,在物质生活已达到一定水平的基础上,政治生活、文化生活等方面的需求就更迫切得到相应提高。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应当向富裕、民主、文明三大目标协调推进。因此,要在继续毫不动摇地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同时,注重“三大文明”一起抓,推动社会全面进步。这样,才能更好地实施本世纪头二十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发展规划,使我国“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技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在这样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全面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3.协调发展是共同富裕的实现途径。邓小平所讲的共同富裕,既强调“富裕”,又强调“共同”,其实质是反对和防止两极分化,让全国人民都享受富裕美好的生活。但“共同”又不是“同步”,更不是“平均主义”。共同富裕是一个理想的最终目标,这个最终目标的实现需要有一个长时期的历史过程,其具体途径是“先富带后富”和区域协调发展。深入研究邓小平的共同富裕思想,可以清楚地看出,协调发展是其重要的题中之意,科学发展观突出强调协调,则是对这一重要思想的进一步丰富和强化。

从上述构想我们完全可以得出这样的认识:拉开收入差距是为了最终消灭差距,支持一部分地区先富的目的是最终实现共同富裕。这就是协调发展的辩证法。在带领广大人民以辛勤劳动奔向共同富裕理想目标的进程中,我们党越来越深刻认识到协调发展的重要性。新时期以来,按照邓小平提出的共同富裕构想,以改革开放为巨大动力,推动全国经济社会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化和举世瞩目的发展。到20世纪末,全国GDP总量突破11万亿元人民币,人均GDP超过1 000美元,基本摆脱了贫困状态,解决了温饱问题,达到了总体小康水平。但与此同时,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东西地区发展的差距逐渐拉大,并日益凸显。全国城市居民年平均实际收入已高出农民2~3倍;反映收入差别的基尼系数已超过国际警戒线。这表明,我国在普遍加快发展的进程中,不平衡、不协调的问题已比较突出。同时也表明,中国的发展进入了经济结构的剧烈变动期,它可能有两种发展结果:一种是搞得好,经济社会继续向前发展,顺利实现工业化、现代化;另一种是搞不好,社会出现贫富悬殊,社会矛盾加剧,导致经济发展的停滞和社会的动荡。正是针对这种新的发展阶段的新情况、新问题,党中央提出了加大宏观调整力度、实现协调发展的指导思想。在新的科学发展观中突出强调协调发展,并明确提出了城乡、区域、经济社会、人和自然、对内改革与对外开放“五个统筹”的基本要求。为此,中央已经决定实施一系列重要战略举措:一是在党的十五大提出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之后,党的十六大又进一步决定实施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加快这些地区的发展,实现全国区域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二是突出解决“三农问题”,在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农村税费改革的基础上,实行以城带乡、以工促农、城乡互动的一体化发展;三是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更加注重社会公平,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尽力扩大中等收入阶层比重,提高最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并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温家宝总理把这些明确地概括为“城乡协调、东西互动、内外交流、远近兼顾、松紧适度”。很明显在奔向共同富裕的发展进程中,统筹与协调的力度在加大,我国经济社会将在更高一个层次上稳步发展。

4.可持续发展是共同富裕的发展方式。在邓小平关于共同富裕的一系列论述中,有三点可以引申出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其一,强调按经济规律办事,实现发展速度与经济效益的统一。他说,经济发展必须有一定的速度。“低速度就等于停步,甚至等于后退。”所以,“能发展就不要阻挡,有条件的地方尽可能快点。”“我赞成劲可鼓不可泄。但是要强调一点,我们需要的是鼓实劲,不是鼓虚劲……拿科学的语言来说,就是按客观规律办事。”他深刻总结我国以往的经验教训,指出:“要继续摆脱一切老的和新的框框的束缚,真正摸准、摸清我们的国情和经济活动中各种因素的相互关系,据以正确地决定我们的长远规划的原则”。他认为“大跃进”式的高速度是以牺牲效益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为代价的,不仅没有给经济建设带来真正的发展,反而造成了巨大的浪费和损失。因此,他强调一定要注重经济速度与经济效益的关系,走出一条发展速度既快、经济效益又好的新路子。“一定要首先抓好管理和质量,讲求经济效益和总的社会效益,这样的速度才过得硬。”他大力鼓励“我国的经济发展,总要力争隔几年上一个台阶。”但同时又指出:“当然,不是鼓励不切实际的高速度,还是要扎扎实实,讲求效益,稳步协调地发展。”其二,强调一切从中国的基本国情出发。他说:“要使中国实现四个现代化,至少有两个重要特点是必须看到的:一个是底子薄……第二条是人口多,耕地少……人多有好的一面,也有不利的一面。在生产还不够发展的条件下,吃饭、教育和就业都成了严重的问题。我国地大物博,这是我们的优越条件。但有很多资源还没有勘探清楚,没有开采和使用,所以还不是现实的生产资料。土地面积广大,但耕地很少。耕地少、人口多,特别是农民多,这种情况不是很容易改变的。”所以,他强调坚持计划生育,合理利用资源。其三,强调尽力运用高新科技推动经济发展。他不仅根据当代世界高新科技日新月异推动经济高速发展的现实,提出了“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科学论断,而且强调指出,“下世纪是高科技发展的世纪”,“中国必须发展自己的高科技”,根本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他多次讲“中国要发展,离开科学不行”,“要用先进技术和管理方法改造企业”,“要以世界先进的科学技术成果作为我们发展的起点。”而且说:“搞科技,越高越好,越新越好。”

邓小平的这些论述,就是在告诫我们:中国要更快更好地发展,要赶超世界发达国家,充分显示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就必须根本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种发展方式既要立足国情,立足当前,又要面向世界,面向未来,以高新科技为第一生产力,合理利用资源,用尽可能少的投入和低的消耗,求得最好的质量,最高的经济效益。这种新的经济发展方式,实质上就是可持续发展之路。

(二)共同富裕要求确保社会稳定,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需要有多方面的条件,其中最重要的是社会稳定。所谓社会稳定就是社会的结构功能合理,社会各要素能协同作用,社会成员能遵守共同的社会规范,社会运行有序,保持社会整体协调一致向前发展,实现社会的动态平衡。社会稳定是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前提条件。在改革开放中,邓小平认为改革是一场革命,为保证改革开放的顺利进行,他非常强调社会稳定。他说:“我们搞四化,搞改革开放,关键是稳定”,“中国发展的条件,关键是要政局稳定”,“没有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不可能搞建设,更不可能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也就谈不上发展。他认为社会稳定是改革开放、经济社会发展的先决条件和可靠保证。社会稳定,党和国家才能集中精力,安下心来抓经济、政治、文化建设,党的十六大提出在21世纪头20年,集中力量,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使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并明确提出了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发展各方面的目标和任务。要实现这一发展目标和任务,必不可少的条件就是社会稳定。只有社会稳定,党和国家才能集中精力领导全国人民有秩序地进行现代化建设,不断推进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实现全面的小康社会。

社会稳定才能使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发生协同作用,推动社会的全面发展。经济、政治、文化构成了社会的宏观结构。按照现代系统论关于系统发展的观点,系统的发展是从无序到有序,从有序度低到有序度高的过程。其发展的原因,不是取决于哪一对矛盾的相互关系,而是取决于系统内各要素以及系统与环境之间的多因素的非线性的相互作用。这种相互作用表现为系统各要素之间的竞争与协同的统一。系统在竞争的基础上产生的协同作用使系统内各要素与环境的有规则的联系和转化,形成具有一定功能的自组织结构,达到新的有序状态,出现新的发展。可以说,协同是有序之原因,有序是协同的结果。系统的稳定和发展是系统内各要素和环境之间协同作用决定的。这可以叫做协同进化。社会是一个大系统,它由其内部的经济、政治和文化等要素同环境(包括自然环境和国际环境)的非线性相互作用,特别是协同作用所引起的。社会稳定才能保证社会系统的各要素能正常有序地发生协同的作用,推动整个社会系统的发展。在社会发展上,邓小平正是从社会主义建设的各个方面的相互协调的关系来考虑问题。他指出:“为了建设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强国,任务很多,需要做的事情很多,各种任务之间又有相互依存的关系……不能顾此失彼。”“各个方面需要综合平衡,不能单打一。但是说到最后,还是要把经济建设当作中心。”邓小平同时又把社会主义建设概括为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强调要两个文明建设一起抓,协调发展。根据邓小平这个思想,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指出:社会主义社会是全面发展、全面进步的社会,社会主义事业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事业。由于我国社会稳定保证了这几个方面的协调发展,使社会主义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开辟了经济、政治和文化发展的崭新局面。当然,发展中也还有不少困难和问题,为了发展新局面,纠正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了科学发展观,强调经济发展与其他发展要相互协调,提出了五个统筹发展的要求,解决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城乡、地区、经济与社会、人与自然、国内经济与对外开放的不平衡问题,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这就更需要社会稳定,使经济、政治、文化和五个统筹的各方面能发挥协同的作用,促进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理论是防止产生两极分化的理论武器

(一)马克思关于两极分化的观点

两极分化与共同富裕则是体现社会本质层次的范畴,是共同富裕还是两极分化体现着一个社会的根本性质。对于两极分化,马克思指出:“第一种人积累财富,而第二种人最后除了自己的皮以外没有可出卖的东西。”[1]在论述资本主义积累的一般规律时,马克思指出:“这一规律制约着同资本积累相适应的贫困积累。因此,在一极是财富的积累,同时在另一极,即在把自己的产品作为资本来生产的阶级方面,是贫困、劳动折磨、受奴役、无知、粗野和道德堕落的积累。”[2]根据马克思的论述和人类社会历史上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商品经济条件下所出现的两极分化,我们得出这样的结论:两极分化是一个体现社会本质的阶级范畴,它有其特定的内涵。即社会出现一个阶级,他们人数不多,却占有大量的生产资料,并作为“统治生产者和剥削生产者的手段”无偿占有别人创造的剩余劳动;同时,广大劳动者失去生产资料,只有靠出卖劳动力为生,从而产生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社会日益分裂为两大对立的两极,一极是资本家阶级财富的积累,另一极是无产阶级贫困的积累。因此,两极分化与阶级分化是联系在一起的,两极分化就是阶级分化。

(二)邓小平共同富裕理论是正确判断收入差距扩大的理论依据

正确认识我国收入差距的现状,是正确处理分配矛盾的前提。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收入分配发生了重大变化,社会贫富差距增大已是不争的事实。究竟应该如何认识收入差距的扩大?我国目前的收入差距是否正常?应不应该将收入差距控制在一定的范围?邓小平共同富裕思想为我们正确认识这些问题提供了基本的理论依据。首先,邓小平共同富裕思想是正确看待收入差距扩大的理论依据。正确认识我国收入差距的扩大,必须深入理解邓小平“让一部分人先富”的思想,客观认识适度拉开收入差距的必要性。第一,要看收入差距扩大的历史背景。我国收入差距的扩大是从改革开放初期开始的,这种扩大是反对平均主义的需要。“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是邓小平共同富裕思想的一个基本内容。早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上,邓小平就提出:“要允许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企业、一部分工人农民,由于辛勤努力成绩大而收入先多一些,生活先好起来”。这一思想的提出具有深刻的历史背景。当时正值“文革”结束后不久,国民经济出现徘徊不前的局面。社会上“左”的思想根深蒂固,人们盲目地把贫穷当作革命的动力,视富裕为资本主义的罪恶。为了追求“一大二公”,实行高度的平均分配。这种状况严重压抑了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社会经济发展缓慢,全国人民处于共同贫困之中。邓小平部分先富思想的提出,打破了长期束缚人们思想的平均主义的枷锁,收入差距的拉开对于调动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发挥了决定性的作用。没有分配差距,就没有我国经济的迅速复苏。其次,要看收入差距扩大的主要后果。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惟一标准。改革开放以来,收入差距拉开,贫富差距扩大,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我国分配领域的矛盾。但是,我们必须看到,这是促进我国经济迅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普遍改善所必须付出的代价,是巨大成就中的一点瑕疵。回顾历史,不难看出,如果没有“让一部分人先富”的政策,就不会有农村改革的成功,就没有我国人民的丰衣足食。如果没有收入差距的适度扩大,就不会有城市改革的深入,就没有我国经济的腾飞。实践证明,让一部分人先富、适度拉开分配差距是打破平均主义,推动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必要措施。收入差距适度拉大的必然性和合理性,是为我国的现代化建设的实践所证明了的,是显而易见的。

在邓小平关于共同富裕的构想中,既主张适度拉开收入差距,以不断刺激劳动效率,又反对分配差距过大,以免造成两极分化,并且提出先富应当帮助后富,最终实现共同富裕。可以看出,邓小平在主张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同时,认为应当将收入分配的差距控制在一个合理的限度之内。那么,合理的限度是什么,我国目前的贫富差距是否处于合理的范围?思考这些问题,应考虑以下几个因素:第一,国际经验数据对比。衡量收入差距,国际上通常用基尼系数来表示。改革开放以前,我国城乡居民总体基尼系数小于0.2。这个指标在世界上几乎是最低的,收入分配呈现为高度平均状态。改革开放以后,基尼系数逐渐发生变化,据世界银行测算,1981~1989年,我国城乡总体基尼系数从0.288上升到0.349。1989年以后,随着经济的快速增长,基尼系数迅速上升。根据中国人民大学和香港科技大学调查,中国基尼系数目前已高达0.53或0.54。从简单的数据对比看,我国目前的分配收入开始出现两极分化的情况。第二,我国经济发展所处的阶段。对于基尼系数的变化规律,世界上许多经济学家做过深入研究。美国的库兹涅茨提出著名的“倒U假说”,认为分配差距的变化通常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先扩大,后缩小。经济学家阿鲁瓦利亚则将世界上60个国家区分为低收入国、中下收入国、中上收入国、市场经济工业国四大类,得出中下收入国家基尼系数最高的结论。据国际劳工组织统计,20世纪90年代,世界上基尼系数最高的国家是塞拉利昂、巴西、危地马拉、南非和巴拉圭等,它们的基尼系数分别为0.629、0.601、0.596、0.593、0.591。而在同一时期发达国家的基尼系数则远远低于这些国家,世界银行的报告显示,美国1997年为0.408,英国1991年为0.361,法国1995年为0.327。大体印证了上述结论。基尼系数的变化规律反映了生产力发展的一般要求,也印证了邓小平共同富裕思想的客观真理性。我国现在的生产力发展正处于中下收入水平,这就决定了我国的基尼系数在今后相当长的时间内还会有升高的可能性。第三,我国的国情。国情之一是我国是历史悠久的东方大国。东方文化重人情、讲平均的传统观念,使东方国家的分配更侧重于公平。同样是资本主义的发达国家,日本的基尼系数就低于美国等西方国家,东南亚许多国家与经济水平大体相当的拉美国家相比,基尼系数也低于后者。考虑到东方文化的背景,我国不可能容纳西方国家那么高的收入差距。国情之二是受平均主义的影响很深。我国分配制度的演变与西方发展中国家有很大区别。西方发展中国家从农业国发展成为工业国是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完成的,它们的收入差距在工业化高速成长期拉开得很大,大部分国家的基尼系数都大大超过0.5,巴西曾经达到过0.634。而我国自古就有不患寡而患不均的传统,新中国成立后高度平均的分配体制,长达几十年的“大锅饭”,使平均主义成为很多人根深蒂固的观念。这种观念对分配制度的改革具有强大的抵制力。20世纪80年代中期,在我国基尼系数尚处于0.3以下的情况下,“两极分化”就不时成为社会舆论的中心。尽管进入90年代以后,人们的观念有所改变,但我国的国情不可能容忍西方发展中国家出现过的过高的基尼系数。综合上述因素,可以看出:我国正处于工业化中期阶段,基尼系数还有升高的可能,这就需要我们想方设法解决这个大问题。国情和共同富裕的基本要求决定,我国收入差距不能很大,必须将城乡总体基尼系数控制在0.5以内。

(三)邓小平共同富裕理论是科学认识和处理分配差距的理论依据

防止两极分化,是邓小平共同富裕思想的重要内容。他说:“社会主义的目的就是要全国人民共同富裕,不是两极分化。如果我们的政策导致了两极分化,我们就失败了。”尽管我国的收入差距目前还处于正常范围之内,但近年收入差距的持续扩大,明白地告诉我们,防止两极分化、实现共同富裕,已经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艰巨任务。什么是两极分化,我国会不会出现两极分化,学术界的观点是有分歧的。邓小平共同富裕思想告诉我们,应当将贫富差距的过分扩大纳入两极分化的范围,比如基尼系数达到0.5以上。有人认为“我国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制度,不会产生两极分化”,这种观点是片面的。我国正在进行深入的市场经济改革,市场机制在经济运行中越来越起决定性的作用。市场机制本身具有经济分化的功能,极易引起社会分配矛盾加剧和两极分化现象的出现。西方市场经济国家都经历过两极分化的阶段。我国的市场经济尽管要受到社会主义制度的制约,但不可能完全消除市场机制在这方面的影响和作用,如果国家调控不好,出现两极分化不是没有可能。防止两极分化,必须反对任凭市场机制自发调节收入差距的倾向。多数经济学家的研究表明,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基尼系数达到其顶点后会自行下降。有的同志据此认为,市场经济具有自发解决分配矛盾的功能,国家的干预是多余的。这种观点是不可取的。这是因为,依靠市场机制实现基尼系数的下降,不仅需要经历漫长而痛苦的过程,而且往往要付出沉重的社会代价。19世纪欧洲广泛的罢工浪潮和近年来部分拉美国家的动乱都说明了这一点。拉美是目前全球贫富差距最严重的地区,平均基尼系数达到0.522,远远高出经济发展水平相近的东欧及东南亚国家。拉美一些国家近年出现政治混乱,其重要原因就在于收入差距过大。拉美的事实说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如果国家不采取有效措施,任凭两极分化存在,最终会造成社会秩序混乱,危及社会经济发展。我国必须以邓小平共同富裕思想为指导,正确认识和科学处理两极分化问题,加强对收入差距的调控,切实防止两极分化的产生。

关于收入分配不公的问题,邓小平早就对此予以关注。早在1984年11月9日邓小平就提出:“经济发展起来后,当一部分人很富的时候,国家有能力采取调节分配的措施。”1992年邓小平指出:“中国发展到一定的程度后,一定要考虑分配问题。也就是说,要考虑落后地区和发达地区的差距问题。不同地区总会有一定的差距。这种差距太小不行,太大也不行。如果仅仅是少数人富有,那就会落到资本主义去了。要研究提出分配这个问题和它的意义。到本世纪末就应该考虑这个问题了。我们的政策应该是既不能鼓励懒汉,又不能造成打‘内仗’。”[3] 1993年又进一步强调:“十二亿人口怎样实现富裕,富裕起来以后财富怎样分配,这都是大问题。题目已经出来了,解决这个问题比解决发展起来的问题还困难。分配的问题大的很。我们讲要防止两极分化,实际上两极分化自然出现。要利用各种手段、各种方法、各种方案来解决这些问题”,“少部分人获得那么多财富,大多数人没有,这样发展下去总有一天会出问题。分配不公,会导致两极分化,到一定时候问题就会出来。这个问题要解决。过去我们讲先发展起来。现在看,发展起来以后的问题不比不发展时少。”[4]在邓小平的相关论述中,有关收入差距拉大问题的严重性、克服它的艰巨性、解决它的可能性、分配调节的政策的合理性等都有所涉及。这为我们解决当前收入分配不公的问题在理论上提供了指导。(四)邓小平早已指出并强调了实现共同富裕的根本在于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马克思主义认为,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形式决定产品的分配方式,而分配方式直接决定着社会成员财富的多少,即社会成员的贫富状况。在邓小平看来,在发展生产的过程中,除了制定政策时要注意避免两极分化以外,还必须从社会经济制度上予以保证,而且只有社会经济制度上的保障才是最根本的保障。因为相对来说政策具有易变性,而制度才具有长期稳定性。

邓小平把马克思主义的这一基本原理和当代中国改革实践相结合,形成了关于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是共同富裕的保障的思想。

邓小平的这一思想有一个逐渐深化的过程。1985年以前,邓小平同志在深入思考和探索这一问题;1985年以后,关于这一问题的思想已趋成熟。1985年6月,邓小平说:“坚持社会主义,实行按劳分配的原则,就不会产生贫富过大的差距。再过二十年、三十年,我国生产力发展起来了,也不会两极分化。”这里,邓小平同志首先看到的是与贫富差距直接相连的分配制度,他认为,资本主义之所以产生贫富过大的差距、之所以产生两极分化,其直接起因是分配制度,其根本原因是社会制度。所以,我国只有实行按劳分配的原则、坚持社会主义制度,才能避免产生贫富过大的差距,也才“不会两极分化”。按劳分配的原则是由以公有制为基础的所有制形式决定的,邓小平同志就是沿着这条思路进行思考的。1984年10月,他就预言:“按照现在开放的办法,到国民生产总值人均几千美元的时候,我们也不会产生新资产阶级。”为什么呢?他作了进一步的分析,因为我们“基本的生产资料归国家所有,归集体所有,就是说归公有”。当他认识到在改革中生产资料公有制的性质对保证“不会产生新资产阶级”具有决定作用的时候,他就断言:“在本世纪内最后的十六年,无论怎么样开放,公有制经济始终还是主体。”经过这些思考,邓小平同志在1985年以后就形成了系统的关于公有制主体地位是共同富裕保障的思想。在1985年,他先后四次直接把“公有制”和“共同富裕”联系在一起。这就不难发现邓小平同志对二者之间所具有的本质联系的深刻洞察。第一次是在1985年3月7日,在全国科技大会期间,邓小平就说:“我们允许个体经济发展,还允许中外合资经营和外资独营的企业发展,但是始终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经过一番分析总结后,他说:“一个公有制占主体,一个共同富裕,这是我们所必须坚持的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第二次是1985年8月28日,在会见外宾时,他说:“社会主义有两个非常重要的方面,一是以公有制为主体,二是不搞两极分化。”这里说社会主义的重要“方面”,虽然没有直接说共同富裕,但是从共同富裕的反面来说的,只不过换了一个说法。当联系到改革的历程时,他还是这样说:“我们的改革,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又注意不导致两极分化,过去四年我们就是按照这个方向走的,这就是坚持社会主义。”显然,这既是对过去的肯定,也是对未来的预示。言外之意,无论过去、现在,还是将来,我们既要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又要注意不导致两极分化。第三次是1985年9月23日的全国党代表会议上,他说:“在改革中,我们始终坚持两条根本原则,一是以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为主体,一是共同富裕。”第四次是1985年10月23日,在会见外宾时,他说:“我们在改革中坚持了两条,一条是公有制经济始终占主体地位,一条是发展经济要走共同富裕的道路,始终避免两极分化。”邓小平同志为什么在1985年有四次把“公有制”与“共同富裕”联系起来呢?因为他看到了“公有制”与“共同富裕”之间所具有的本质联系。他深知,如果动摇了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共同富裕就成为泡影,“只要我国经济中公有制占主体地位,就可以避免两极分化。”显然,这句话是他对二者联系的最集中的表述。在1992年概括社会主义本质的时候,邓小平同志虽然没有直接把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概括进去,但他把公有制主体地位导致的结果即“消除两极分化”概括进去了。因为,只有以公有制为基础,才能消除两极分化,也才能在生产力发展的基础上,为最终达到共同富裕提供最根本的保障。(五)俄罗斯两极分化的现状证明了“防止两极分化”理论的正确性中国坚持社会主义,使全中国的人民走上了共同富裕的道路,“共同富裕”已经取得了伟大的成就,从正面证明了邓小平共同富裕理论的正确性。俄罗斯走资本主义道路,产生了新资产阶级,出现了两极分化,从反面证明了邓小平“防止两极分化”理论的正确性,证明了走资本主义道路只能给少数人带来利益,给绝大多数人带来的是贫穷、饥饿和痛苦。

据吕岩松在《人民日报》撰文介绍,全俄社会学家协会主席多勃列尼科夫教授在前不久出版的一本书中说:1990~2000年俄罗斯国内生产总值减少了一半以上,蕴含国家发展潜力的工业部门全面萎缩。与此同时,社会贫富差距急剧扩大,4 000万穷人衣食无着,暴敛国家资产的20多位亿万富翁却上了全球首富排行榜。原有的社会保障体系被打破以后,新的代替体系迟迟没有建立起来,由此引发的社会问题甚至威胁到整个民族的生存。俄罗斯人口较苏联时期大幅减少,人均寿命不足66岁,全欧洲倒数第一。生存环境的恶化和精神世界的危机导致吸毒者近十倍地增长,自杀者总数由1990年的2.6万人攀升至2001年的3.97万人。

俄罗斯出现了资金雄厚、经济实力雄厚的寡头集团,他们拥有十几家大集团公司,控制着俄罗斯全国一半以上的经济活动。又据盛世良在《环球》第三期上撰文介绍,20世纪90年代,俄罗斯大搞私有化运动,仅用4年时间,就把2/3的国民财富转移到了私人手里,产生了新资产阶级,代表人物是别列佐夫斯基、古辛斯基、霍多尔科夫斯基和波塔宁等人,他们与政府官员有密切的联系,一度控制了原材料工业、金融业、传媒业和数量近半的石油业,他们形成了俄罗斯“七财阀”。仅霍多尔科夫斯基就腰缠83亿美元,偷漏国税高达1 500亿卢布,然而近1.5亿俄罗斯人依然是“一无所有”。

俄罗斯这种贫富差距越拉越大,阶级分化在迅速发展的状况,从反面充分证明邓小平关于走资本主义道路必然产生两极分化的理论的正确性。邓小平同志清楚地指出,贫富差距的扩大,必然导致两极分化,各种社会矛盾必然随之发展。这一论断,在俄罗斯也得到了活生生的证实。2004年3月16日凌晨,俄罗斯阿尔汉格尔斯克市,一座居民楼发生爆炸,造成58人死亡,多人受伤。这起惨案,是两个穷汉偷盗煤气管道上的一个铜阀门造成的。他们偷盗这个小物件,是为了换钱糊口,并非有意制造恐怖。这是穷富差距扩大,造成数以万计的无衣无食的穷人,因而引发的社会矛盾的具体表现之一。这个穷人队伍还在日益扩大。他们的生活在日益贫困化。1989年穷人阶层的收入是富人阶层的20%,1999年这一比例已降至不足2%。这个数字充分说明,俄罗斯社会贫富悬殊、两极分化在日益发展,穷人队伍在日益发展,贫困程度也在日益发展。它将进一步证明邓小平关于走资本主义道路必然产生两极分化的理论的正确性。人类社会的发展,是有客观规律的。社会主义代替资本主义,是社会进步,是合乎规律的。资本主义代替社会主义,是社会倒退,是违反社会发展规律的。我们绝不能倒退而走资本主义道路。

作者简介:李炳炎(1945——)男,无锡人,中央财经大学博士生导师、中共江苏省委党校特岗教授。研究方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与实践;社会主义分享经济理论与实践。 

联系方式:210004 南京市建邺路168号 中共江苏省委党校。

电子邮箱:libingyan2009@yahoo.com cn 。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781~782页。

[2]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708页。

[3]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邓小平年谱》(1975~1997),中央文献出版社2004年版,第1356~1357页。

[4]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邓小平年谱》(1975~1997),中央文献出版社2004年版,第136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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