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推进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制定深化我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意见。规范公立医院运行机制,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降低医院药品批零差比例,完善医院经费补偿机制,建立起规范、科学、高效、有序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二是加强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全面完成1637个村卫生室建设任务。出台农村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标准,全面推行医疗费用垫付直报制、单病种质量控制和付费制度,加强医疗机构费用控制,减轻农牧民医药费用负担。农牧民参合率巩固在90%以上,居民参保率达80%以上。
三是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加强重大疾病防治工作。建成省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指挥决策系统。控制和降低鼠疫、结核病、病毒性肝炎、性病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的发病率。开展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种类扩大以及七岁以下儿童疾病系统管理和新生儿、婴儿死亡原因干预工作。组织开展第四次卫生服务和重点疾病死亡原因回顾性调查。
四是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完善服务功能。推进社区首诊制、分级医疗制、双向转诊制、绩效考核制、收支两条线管理等制度,进一步促进社区卫生机构发挥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和基本医疗服务职能,逐步建立起“小病在社区、大病上医院、康复回社区”的新型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五是发展中藏医药事业。实施名院、名科、名医行动计划,开展中藏医工作示范县、示范医院和示范中藏医科创建工作,开展中藏医药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活动,推广中藏医药适宜技术。开展中藏医药技术标准化研究,中藏医药理论、文献、古典医籍和名老中藏医经验、学术等的挖掘和继承工作。
六是加强城乡卫生人才培养和卫生队伍建设。实施“两培双带”项目。吸引医学院校毕业生到基层医疗机构服务。执行农牧区初中五年、高中三年医学定向招生制度。组织实施北京各大医院技术帮扶、辽宁省、江苏省对口帮扶工作。
七是加大卫生执法监督力度。严格医疗机构、专业人员、专业技术准入,加强医务人员执业资格管理。严厉打击非法采供血、非法行医、非法医疗广告。加大健康相关产品监督监测力度,开展餐饮消费卫生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推行餐饮业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出台《农家乐餐饮卫生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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