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前,因对人文社科领域中学术泡沫泛滥现象深恶痛绝,我曾撰文揭露批判(《泡沫学术“多赢”背后的“多输”》(《南方周末》2005、11、10)。当时,便有网友指出,中国高校理工科领域中,泡沫学术现象同样很严重。这让我感到意外。因为理工科,特别是工科研究,其最终成果是要转化为科技生产力的,这与人文成果大多仍生存于人文范畴,其价值难以检验的情况是大不同的,它们怎么也会泡沫丛生呢?此后,我便注意搜集相关讯息并做了些调查,结果发现,中国高校理工科科研效率低下的状况确实存在,且表现为“三多三少”,即:“假花多、真花少;(开花)未结果的多、结果的少;(结果)结小果的多,结大果的少”。这不能不令人焦虑,因为高校理工科科研水平直接关系到国家的科技竞争力和自主创新能力。因此,尽管国家的自主创新战略已开始向“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的方向转移,但高校科研“三多三少”问题依然值得高度重视。本文便企图对这个问题做些探讨,并提出相应的体制、机制改进创新建议。
高校理工科科研成果的“三多三少”
中国高校理工科科研(以下简称“高校科研”),包括理科基础性研究和工科应用性研究,皆存在效率低下的情况。具体分析起来,还有三种不同情况:
A、“假花多、真花少”,指在高校科研中造假、抄袭、剽窃、注水现象非常严重。其中,像震惊全国的“汉芯造假”那样的大案,可能容易被揭穿,但那种把别人论文拆分、拼凑,变相抄袭、重复前人的所谓成果,则很容易蒙混过关。这种大量存在的既无学术创新价值、也无科技进步意义的所谓成果,像假花一样,只能用来欺世盗名谋利。全国政协常委张涛曾尖锐地指出,中国高校的科研成果90%是泡沫,便主要指这种“假花盛开”的现象。
B、“未结果的多、结果的少”,是指许多高校科研成果虽不是“假花”,却对推动科技进步和生产力发展没实际意义,没有“结果”。这里的“果”不是指一般的科研成果,而是特指在科研和生产实践中实现其固有价值的“有效成果”。这之中又分两种情况:B1是科研方法或科研方向错误,研究成果缺少理论创新价值或实践应用价值,这属于“开花不结果”;B2是某些有理论创新和实践应用价值的研究成果,因缺少动力、缺少助力,难以继续深化研究,或无法向产品转化,只能停留在论文、“课题结项书”、“科技成果奖”上,这属于“开花难结果”。撇开基础性理论研究不说,这两种情况共同造成了高校科研成果成功转化率太低的局面。有两组数字可说明这一点:2004年度国家科技奖,高校获奖比例为45%,而同年高校申请专利数只占全国的4.7%;中国高校每年通过鉴定的科技成果约1万项左右,但转化为商品并取得规模效益的比例约为10%,远低于发达国家60%~80%的水平。
C、“结小果的多,结大果的少”则是指在高校有效的科研成果中,真正领先世界的成果很少。其中,最让国人汗颜的,则是新中国成立近60年、改革开放近30年,中国依然是“诺贝尔”的后排看客。
我没有定量分析做根据,但这个“三多三少”的模糊结论,却可由以下实事佐证:一方面,中国已是世界上科技人口、科研论文总量排位第一、第二的“科技大国”,这就是所谓“多”的根据;另一方面,中国和中国大学的科技竞争力排位却在发达国家之后,甚至不及西欧一些小国,这就是所谓“少”的根据。
我们重点分析一下后者。自从瑞士洛桑国际管理开发研究院发表年度《国际竞争力报告》以来,中国新闻界就年年关注,且几乎年年用“中国科技竞争力排位下降”为题,进行报道。根据这些报道,自2000年以来,中国的排位从前30位,降到35位、48位,再降到2006-2007年度的54位。无论我们对这一排位的科学性怎样保留意见,但中国科技竞争力落后,却是不争实事,新近发布的“世界大学科研竞争力排行榜”(《新华文摘》2007年12期),也佐证了这一点。国家科技竞争力最终要依托于大学的科技竞争力;世界一流的科技大国,必然拥有一流的大学,因此,美、英、日、德等国的众多大学排位在中国大学之前,这不足为奇。令人感叹的是,荷兰也有七所大学位列前200名(且有3所位列前100名),而中国大学只有北大、清华勉强跻身前200名,列192、196名。要知道,荷兰只有1600万人口,不够上海或北京的人口多!如果中国的大学,哪怕少数重点大学争气,其科研成果皆“花”真“果”实、“花”盛“果”大,它们赶上荷兰的大学该不成问题吧!相应地,中国的国家科技竞争力排位,也会相应提前的。但遗憾的是,中国的大学,除了能争“大”之外,却没多少能给国人争气的。
高校科研为什么会“三多三少”?
中国高校科研效率低下的问题,应当说,早已被舆论所揭露和抨击了,但对导致这一问题的原因,既往的认识却有简单化倾向。我之所以用“三多三少”概括高校科研现状,就因为这之中的情况复杂,其成因也需要实事求是地分析。
首先,讨论A类“假花多、真花少”的情况。把这种学术泡沫泛滥的原因,完全归结为传统的计划科研体制,并不准确。解放后,我国的重大科研项目一直都是指令性的,正是在这种体制下,我们创造出了“两弹一星”等一批世人瞩目的科研奇迹。尽管当时国家的经费投入少,但钱都花在刀刃上,绝没有用“假花”骗取经费的情况。再说,由政府出面,以科研经费资助方式推动重大课题研究,也是西方国家惯用方法。他们的委托研究,有失败的案例,却绝不会出现“假花绽放”的情况。至于有人把问题归结为“以论文评教授”的规定上,也不完全准确。科研成果,特别是基础理论研究成果,只能以论文形式表现出来。教授,特别是研究型教授,自然应有论文。诺贝尔奖的评奖依据,也是学者的学术论文,而不是其它证明材料。
那么,问题究竟出在那里呢?笔者认为,有几个方面的原因:
其一,高教大跃进催生的科研大跃进。中国的高教大跃进,在招生规模不断翻番的同时,教师队伍也成倍激增。但由于一直以来,中国高校把论文评价标准泛化、刚性化,无论什么岗位上的教师,其提升职称的第一“硬件”,都是学术论文、科研成果,而教授、副教授,更是年年有量化的科研指标。这种客观生存压力,必然导致“逼良为娼”的后果。科学研究,原本是一项很艰苦、很严肃的高智慧劳动,它需要一定天赋,不是任何人都能胜任的。对那些不具备科研素质的高校教师来说,论文拼凑、抄袭、造假及版面买卖便是惟一出路——除非他不想评职称或不想要饭碗。这样一来,伴随着高教大跃进,必然出现高校科研大跃进的局面,促使伪科研成果成倍激增,出现“假花盛开”的局面。
其二,高校非学术化的管理体制。目前,伴随越来越来官场化的趋势,高校已成为校领导和教育部出政绩的地方了。在提高大学科研教学水平、培养高素质教师队伍名义下设置的五花八门的学术“工程”、人才“计划”、研究“基地”、重点“学科”等等,实际上都是变相的政绩“工程”、政绩“计划”,而它们的核心要求,都是科研成果。如果没有一定的量化科研成果,就不能跻身这些“工程”和“计划”,就不能获得“基地”或“学科”的建设经费,高校的日子就要紧巴巴,教师的口袋就要干瘪瘪。而一旦进入这些“工程”、“计划”,获得了经费,则更必须加倍完成量化科研指标。在这种共同利益面前,从高校教师到各级领导,再到各级教育部门,自然会心照不宣地彼此结盟。因此,教授所完成的课题是否属重复劳动,无关紧要,只要通过验收,专家证明“国内领先”就行;教师所撰写论文是否属拼凑抄袭,也无关紧要,只要公开发表,是“核心期刊”就行;至于他们所获奖项是否掺假,更无关紧要,只要证书是真的,有政府大印就行。特别需指出的是,在许多科研项目、科技奖励中,高校官员往往会亲自“领衔”“挂名”、亲历“运作”“争取”,他们对其中的猫腻心知肚明。在这种情况下,原本应担任学术督察或学术规范维护者角色的高校领导,便很自然地成为学术泡沫的催生者、学术造假的同谋者、学术丑闻的遮盖者。正像我在《泡沫学术“多赢”背后的“多输”》(《南方周末》2005、11、10)一文中指出,“泡沫学术”可产生多赢的结局:高校教师用它作筹码,换回职称、荣誉和科研经费;高校领导用它作资本,争取“重点”学科或“研究基地”;教育主管部门用它显耀政绩,证明中国高校科研成绩巨大……。总之,泡沫学术的学术价值虽是假的,它的巨大经济、社会交换价值却是真的。正是这种交换价值,成为泡沫学术泛滥的内驱力。
其三,政府科研基金的“多头交叉、封闭运转”模式。目前,我国由财政支持的各种科研经费,处于一种“多头管理、交叉发放”的状态中。譬如,北京一家附属医院,便曾经从科技部、卫生部、教育部、人事部、北京科委等渠道争取到20余种基金项目,包括各种“重大项目”、“重点项目”、“青年项目”、“留学人员项目”、“创新工程项目”等等。管理这众多基金的政府官员,绝对不可能都是医学专家,因此,即便这些官员非常廉洁,也既难以对科研价值做出准确评估,又无法将科研成果推广应用。这就客观上形成国家科研基金的“封闭运转”模式:许多课题从立项、招标到最后完成、验收,都与现实需求脱节,经费发放单位,最后拿到一份“专家鉴定”的“国内一流”的报告就完事了。由于这整个过程由少数官员联手“专家权威”或“官员学者”掌控,便客观上为官员“寻租”权威“谋私”提供了条件,一些“科研包工头”便应运而生了。他们彼此出题目、拿项目、送红包,“排排坐、吃果果”,瓜分巨额科研经费,然后层层转包、外包,让弟子或弟子的弟子稿“科研”,自己不劳而坐收名利。这便是一些国外已发表成果,在国内会被重新立项,骗取数十万经费然后顺利结题的原因:因为这些成果不需要发表,也不必付诸实践,只要让评审组“OK”就行——而花钱请来评委,没有不“OK”的。这也是各级课题研究中同样“假花绽放”的缘由。
其四,高校学术道德的集体沉沦。一个社会,一旦形成“笑贫不笑倡”的价值取向,所谓“逼良为娼”云云,便难免有作秀味道。眼下的高校便是这样。如果说,泡沫学术的最初生成,确有制度性“生存压力”原因的话,那么,今天,许多人为追名逐利,早已是自甘堕落了,他们或主动参与学术造假,或庇护支持造假学术,而在其背后,则是严重的学术腐败。据行内人称,这种“学术工程”腐败,与建设工程腐败也有一拼。尽管这些权威们,也会严辞批判学术失范,但这不妨碍他们在学术泡沫中如鱼得水,滋润地生存着,并不断制造出更大泡沫学术、骗取更多科研资金。现在,对这些教授权威而言,已不是学风败坏、学术失范问题,而是道德沦丧的问题,他们的伪学术行为,已越过了职业道德、社会常德的底线,把严肃神圣的科学殿堂搞得乌烟瘴气。尽管人数不多,但他们的推波助澜,却足以把学术良知这一最后的精神防线冲垮,使泡沫学术愈加猖獗。
如上所述,在这种外有“压力”、内有“驱力”、外无监督、内无自律的情况下,高校泡沫学术日益泛滥,大有“顺之者昌、逆之者亡”趋势,便是一种合规律性的存在了。
其次,讨论B类“未结果的多、结果的少”的情况。尽管泡沫学术泛滥,但高校中仍有恪守学术规范的教师在认真搞科研,凭着学术良知完成课题。但他们的成果却同样没能实现预设价值。这之中,B1类“开花不结果”,应属于科学探索所付出的正常代价,任何国家的科研,都没有百分之百的成功率。这些不“结果”的科研探索及原创理论,或使科学家积累了经验,能换来日后的成功;或暂时不能转化,但日后也可结出硕果,这是它们与泡沫学术的本质区别。我们重点讨论的是B2类“开花难结果”情况。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有三:
其一,缺少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的动力。与导致泡沫学术的体制机制原因相同,当高校只把学术论文、课题结项书作为对下考核依据、对上述职政绩时,一旦职称、奖励到手或述职结束,这些论文和报告在“花”的阶段便完成了它的主要工具使命,最终结不结“果”便无关紧要了。当然,对真正从事科研的教师来说,眼看自己的成果被束之高阁,也是出于无奈——实际上,有些科技成果首先在学术刊物上发表,是可能泄密的——这便与下面的原因相关了。
其二,缺少支持科技成果转化的机制。这里的机制,特指B2类应用型科技成果向商品转化的市场机制。一直以来,我们都强调“产学研一体化”的转化模式,这种模式对少数国家部委直接投资的重大科研项目仍是适用的。对这些项目来说,有关部委的目标需求是明确的,不存在市场盲区的问题;国家全程支持,不存在后续资金匮乏问题。但对一般的政府科研基金项目而言,由于主管单位本身没有直接应用需求,且没有后续资金,它们与高校教师完成的应用型科研成果一样,都面临一个转化难的问题。要知道,一个应用型科研成果,从“报告”或“论文”转化为科技产品或科技生产力,要经过种种复杂环节。高校“学、研”阶段完成的成果,要实现“生产”必须依靠企业,企业则必须考虑市场“销售”问题。由于高校的“学、研”在市场之外,企业的“产、销”在市场之内,这之间如缺少“信息”和“资金”沟通桥梁或衔接机制,那么,高校的许多科研成果,可能永远走不出院门、进不了市场。
就“学研”环节而言,虽然也有资金支持问题,但面对的主要障碍是科研与市场需求脱节。满足市场需求,既要考虑产品“对路”、又要考虑商品“适销”。前者属使用价值,后者属交换价值。在各种政府基金项目中,专家往往只重视项目的技术含量,不重视产品的市场效益。所以,专家推荐的一些技术先进项目,因成本过于昂贵,一进市场便折戟沉沙;一些技术未必领先、专家不屑的项目,其产品却可能在市场上独领风骚。现实中,这类让专家大跌眼镜的情况是经常出现的。而一般高校教师即便面向市场,自己拿着成果找“婆家”,由于缺少中介,好比拿着“螺栓”找“螺母”,成功概率太低。就“产销”环节而言,虽然也有需求信息问题,但面对的主要障碍则是缺少风险资本支持。任何科研成果,其后期转化资金往往是科研经费的数十上百倍。而市场是不确定的,如转化成功,可能收益翻番;一旦失败,可能血本无归。由于政府无力担保、风险资金难找,这样,即便企业愿意接受高校科研成果,往往也不得不放弃。正由于市场条件下,“学研”、“产销”之间缺少沟通衔接机制,所以,政府主导的科研成果转化机制难免无效空转,政府出面费力“搭桥”,找企业“拉郎配”所促成的转化项目、所撮合的“校企联姻”,最终大多有始无终、不了了之。而高校教师与企业间直接建立的横向合作,由于缺少互信机制、缺少规范约束,彼此上当受骗的情况,也屡见不鲜。这样,一些优秀科研项目难免“开花难结果”;一些市场前景看好的项目,也难免会因错过最佳转化时机而“胎死腹中”。
最后,讨论C类“结小果多,结大果少”的情况。在阐述了A类泡沫学术生成原因之后,人们对C类情况的出现便不会感到奇怪了。要知道,相对“小果”而言,“大果”的培育期更长,其成长难度更大。真正的科学研究,不仅需要天赋、兴趣、毅力,更需要自由的学术环境和充裕的研究时间。许多重大创新成果,可能是科学家“天马行空”的结果,也可能是发明家“歪打正着”的收获;通常“十年一剑”说法也未必准确,很可能有人二十年也未能“磨成一剑”,最终还面临失败结局。今天,如果还有这样执着且有天赋的科学家,可能年轻时就被各种量化考核淘汰了,其探索兴趣和发明冲动也被各种指令性任务扼杀了。
退一步讲,即便有的教授能应付考核、能自由选题,但在极度浮躁的学术环境中,他们恐怕也难抵御种种诱惑,甘愿食无鱼、居无屋,长期从事基础理论研究了。某著名华裔数学家曾建议北京的几位教授做“庞加莱猜想”,因为“它值得付出学术努力。但他们一直不做,原因很简单,这是基础命题,费时、费力,而且赚不了什么钱。”当然,以中国之大、大学之多,今天肯定还有甘于清贫的中青年教师,愿为重大基础科研项目献身。但他们或因其学术基础中有泡沫,科研素质欠佳,“有心而无力”,或因其久困于泡沫学术之中,科学视野短浅,“有力而无心”,最终难免夭折。这里所谓“有心无力”,是指中青年学者的原创科研能力下降;所谓“有力无心”,是指一代学者的学术自信心丧失。中国的科技竞争力要跻身世界前列,中国科学家要登上诺贝尔奖台,这都是关键性障碍。但形成这些障碍的体制性因素,积重难返,所以,在相当长时间内,我们恐怕只能成为诺贝尔奖的后排看客。
高校科研扭转“三多三少”局面的对策
中国高校“三多三少”科技效率低下情况,由于背后原因复杂,所以,企图用某种单一药方根治,肯定是无效的。因此,该治本时要治本,该治标时要治标;属于高校内部问题,内部解决,属于政府或市场的外部问题,外部解决。这里还需重复指出的是,国家自主创新战略向“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转移,是非常正确的,也是符合市场经济条件下科技,尤其是应用型科技发展规律的。应用型科研研究,靠国家支持、由少数人规划,只能导致低效或无效劳动;而靠市场调节,则可最大化地节约资源,激励创新。因此,这本身,也是对高校科研“三多三少”现象的有效遏制——面向市场的科研成果,既不能拿泡沫蒙人,也不能用高科技唬人。我们后面讨论的对策,其中便包括与这一国家战略对接的内容。同时,“三多三少”情况在国家科研院所中也不同程度地存在,这些对策对它们同样适用。
一、高校全面实行“学术大裁军”
中国的“高教大跃进”催生了“科研大跃进”,但这两者却并非一回事。眼下看来,尽管高教大跃进不断受到尖锐批评,其却难以在短期内扭转,因此,我们只能寄希望于尽快遏制高校的“科研大跃进”,实行“学术大裁军”,这也是从源头上解决学术泡沫泛滥的治本之策。由于作为泡沫学术,理工科和文科在本质上没有区别,笔者关于文科“学术大裁军”的主张,这里同样适用。所谓“学术大裁军”,就是在全国高校中,研究型大学要严控在10%以内;研究型大学,可设不超过50%的研究型教师岗位。只有这些岗位的教授、副教授、讲师聘任,需以科研成果为硬指标,除此之外的普通大学或研究型大学的公共课教师岗位,只设授业型讲师、教授(或高级讲师)岗位;对授业型教师的考核标准,主要是教学育才的成绩,而不是论文。他们当然也可搞科研,但不能作为硬指标。附带说一句,对研究型教授而言,“不从事科研”,的确“搞不好教学”,但把它作为适用所有高校教师法则,却是“真实的谎言”,结果只能产生一大批既教不好书、又搞不好科研的泡沫教授。如此“学术大裁军”之后,使全国大约只有1/20—1/40高校教师继续承担科研任务(其人数总量也不少),全员搞科研的“人海学术”局面就会大大改观,泡沫学术产生的动能必然大大削弱,“假花盛开”的情况也会消失。
二、改变行政主导的科研管理体制
中国高校非学术化管理体制难以在短期内改变,但各种名义上“促进”本质上却妨碍高校科技进步的行政措施、考核机制却是可以尽快废止的。譬如终止各种选拔培养科技人才的所谓“工程”、“计划”,即便对研究型教师,也要停止频繁的成果考评制度,把年度考评制改为三年或四年考评制。对研究型的一级、二级教授或终身教授,不再进行成果考评。人才,包括学科带头人或学术大师,不是靠“工程”册封的,也不是可以按“计划”培养的,而是在科研探索或学术实践中突显出来的。解放前的西南联大和解放后的国内名校,没有这些花花名头,条件也远不如今,却都能取得骄人成果,涌现一批大师或著名学者,便是最好证明。因此,能让教授们从无休止的考评、填表中解脱出来,摘下各种华而不实的高帽,在自由学术环境中潜心从事研究,不受或少受干扰,就是对他们的最大关怀、最好培养。可以相信,如果我们的高校,能摆脱浮躁,恢复宁静的科研环境,让研究型教授踏踏实实地根据各自特长、兴趣搞科研,这不仅可彻底杜绝“花”而不实的成果,而且,假以时日,肯定能收获丰硕的“大果”子,包括摘取诺贝尔奖。
三、削减政府出资的科技奖励项目
设立科学技术奖项,奖励拔尖科研人员,这也是国际通行做法;像诺贝尔奖,其巨大激励及导向意义,早已举世公认。但任何奖项的价值,并不在颁奖者的地位,而在获奖者的成就,及其典范激励意义。如果诺奖门坎很低,评的多是三流科学家,甚至加塞着评委的“哥们”,那么,它早就被国际学术界抛弃了,对推动科学进步起不到任何作用。中国目前以各级政府名义颁发的名目繁多的科技奖项,由于获奖者众,不仅不能激励科技创新,反而催生出许多泡沫学术。一旦获奖成为高校教师或领导的终极目标时,这些奖项便丧失了推动科技进步的功能。实际上,科技部早已认识到这一点,从1999年就开始压缩政府奖项,到2006年,省市级的科技奖已从每年三万项压缩到六、七千项。但这依然是个庞大数字。我支持科技部关于逐步由“以项目为主”向“以人才为主”评奖方式转变的设想。但我认为,因此事涉及各方既得利益,逐步削减难度甚大,只有下决心一刀切,才能使各地失去拖延理由。具体方案,就是国家只设“自然科学大奖”和“自然科学技术奖”,每年分别评2人和10人。主要奖励对象,是在基础理论研究和应用性基础研究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科学家。凡在面向市场的科技应用研究或产品发明中作出贡献的人员,一般不在评奖范围,因为市场已给予了奖励(他们可评为劳模)。诺贝尔奖不奖励像比尔·盖茨一类人物,便是这个道理。各省市政府也可设“自然科学技术奖”,但要每两、三年一评,每届同样不超过10人。这些评奖,都不能采用“个人申报、单位推荐”模式,而要同行举荐,专家评选。这样改革的结果,政府评奖便与高校年度考核的政绩、业绩完全脱钩了,科技奖便不会成为无效科研成果的助推器了。至于民间团体的非赢利性评奖,政府应支持并监督,但同样不能与高校考核挂钩。
四、改进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投放模式
当今发达国家,没有不重视科技投入的;事关全局的重大科技项目或基础性研究,离开国家的支持,是无法实施的。资料显示,美国的科研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为2.8%,日本为3.1%,欧共体为2%。而中国,预计2020年才能达到2.5%左右。这之间的相对、绝对差距是非常之大的。但是,高投入,还需要高效率。中国目前最迫切的问题,不是增加投入,而是提高效率;如“三多三少”局面不改,高投入高浪费,只能更加劳民伤财误国。首先要改变的,便是政府科研基金这种“多头交叉、封闭运转”模式。这方面,美国的做法值得借鉴。美国的科技投入相对高校率,除去健全的法律道德约束机制外,还与美国科研经费“专业对口、合同管理”模式相关。美国的国家科研经费,分拨到多个政府部门中,其中,国防部约占55%,卫生与公共事业部占15%左右,国家航空航天局占10%左右,能源部占10%,国家科学基金会仅占3%,农业部占2%。这笔钱,除支持各部直属科研机构外,还以研究合同和研究资助形式,拨给包括大学在内的非政府研究单位。大学往往要以投标竞争方式,获得这些研究合同及项目资金。
显而易见的是,这种模式有利于提高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率。譬如,同样是支持医学科研经费,那些通过竞争中标,与卫生部签订研究合同、获得经费的大学教授,是不能拿一张“科技进步奖”证书或几个权威签字的“国内一流”结题书交差的,它必须接受更严格、更专业的评估和同行的监督,需要能在医疗实践中发挥效用。既往那种糊弄外行部委的滥竽充数的成果就无法出笼了。实际上,中国在重大国防科研专项研究中,采取的也是这种办法。无论经费落到谁手上,其成果中都不允许出现泡沫;否则,一个“泡沫”,就能导致“箭”毁“星”亡!因此,建议我国国家级科研经费也采取这种“对口”发放办法,大幅增加政府各部的研究经费,由它们支持本专业领域中的重大科技攻关项目或重大应用性基础课题研究。教育部的经费,只能用来支持教育学的研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主要支持纯基础理论研究。科技部的任务,是配合审计署对国家科研资金使用情况和发挥效能进行审计考评。地方科研经费,则一律注入风险基金中,采用市场化运作方式支持科技创新。我相信,如此釜底抽薪之后,高校科研权责对称,国家项目中的泡沫化“科研秀”将不复存,“科技包工头”也将下岗。附带说一下,美国认定研究型大学的标准,就是看其凭实力争取科研经费的多寡,这与我们由财政拨款人为扶持研究型大学的做法也是截然不同的。国家改变科研经费投放模式,也可鼓励研究型大学在学术竞争中成长。
五、建立市场化运作的科技“种”“苗”基金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大多数应用型科研成果必然要走市场化道路。但科技产品市场化,谈何容易。困难不在科技市场本身——目前中国已建立了许多虚拟或实体的科技市场——而在于如何把科研产品的供求双方都吸引到市场上来。这之中,矛盾的关键方面,不在高校科研力量愿不愿意面向市场提供产品,而在于,企业能否有能力订购或购买科研产品,能否有能力对科研产品进行转化生产。这就涉及风险资本问题了。一般的企业或银行资本都是“不见兔子不撒鹰”,不愿为市场前景不明的科技研究或科技产品投资、贷款。而离开风险资本支持,离开市场化运作的支持科技研发、转化的基金,高校科研力量便永远只能望市场兴叹——让高校教师也自己下海办企业、闯市场,那不是正常路径,且失败概率甚高。
应当说,这是各国科技市场化所面临的普遍问题,但在发达国家,譬如美国,它已不成其为问题。据资料介绍,美国有 600多家风险投资公司,风险资本总额超过240亿美元。正如一些海归创业者所说的那样,美国大学教师如有了好的应用型科研创意或成果,会很容易找到风险投资家投资的,硅谷成千上万的中小企业,就是这样诞生的。在中国,眼下让科技市场自动吸引风险投资资本,是不现实的。由于种种法律道德环境的缺陷,既往校企合作中彼此受骗上当、转嫁风险的情况时有发生。而这,就需要政府补位,用看得见的手,搭建联通高校与企业风险资本桥梁:一面支持高校建立“科技研发基金”、一面联手企业建立“科技转化基金”,这即我所谓的科技“种”、“苗”基金。地方政府的这笔钱从哪里来呢?很简单,一是砍去科技奖节省下来的资金,二是挪用各种科技经费的资金。这两者相加,是笔不小的数目。创建科技“种”、“苗”基金的问题,较为复杂,我将专文讨论。这里,我只将一个简单的方案,附于文后,供参考。
六、强化对学术规范的舆论监督与法律制裁
实行上述种种措施,高校科研效率低下问题肯定会有根本性的改变。当众多浮华、低效的科研激励机制被取消之后,当应用型科研成果被推向市场之后,众多“假花”丧失其交换价值,便自然会消失。但是,对于纯基础理论研究而言,其成果只能以论文形式发表,其中的学术泡沫便难以完全避免。这时,就需要加大对学术规范的舆论监督。西方国家,这种监督主要来自同行评议,但在中国学术界,由于学术失范情况严重,只能借助公众舆论,甚至借助海外学术界的舆论来强化监督。在强化舆论监督的同时,还应强化法律制裁。因为用虚假成果骗取国家经费和个人荣誉,其性质同等贪污,应当司法介入。只要抓住典型,严惩不贷,让学术造假者身败名裂,学术腐败或泡沫学术问题,便可彻底遏制。此事实施,无任何难度,关键是“为”与“不为”的问题,因为众多周知,目前泡沫学术的“带头人”,往往都是高校的“官员教授”。
附录:科技“种、苗”基金的设计分案
所谓科技“育种”基金,即面向高校或科研机构建立的“应用科技研究风险投资基金”;所谓科技“育苗”基金,即面向企业建立的“科技成果转化风险投资基金”。分别用科技“种、苗”基金指称,为便于描述两者的区别与关联。其中,“育种”的“种”,是指可进行产业化试验的应用科研成果;科技“育苗”的“苗”,是指可进入产业化生产的科研转化成果。 现将这两个基金的设计方案内容列表如下:
名称 内容 |
科技“育种”风险投资基金 |
科技“育苗”风险投资基金 |
基金目标 |
支持应用型科技研究推出可供产业化试验的具有潜在市场竞争力的应用研究成果 |
支持应用型科技成果转化试验生产推出可供产业化应用的具有现实市场竞争力的工业科技项目 |
投资主体
比例分配 |
政府 40%左右 大学或科研院所60%左右 |
政府 30% 左右 企业或银行(2家以上)70%左右 |
管理主体 |
大学和科研院所 |
基金管委会或董事会 |
基金规模 |
1000万以上 |
5000万以上 |
基金性质 |
半市场化 基金构成人员工资及多数管理费用不在基金之内 |
完全市场化 基金构成人员工资和管理费用在基金之内 |
基金
组成人员 |
基金法人、首席科学家、 项目责任人、业务谈判代表、律师、会计师、审计师、项目推介人等。 |
基金董事、基金法人、基金经理、基金监事、项目经理、首席专家、业务谈判代表、律师、会计师、审计师、项目监理、项目推介人等。 |
基金主要
运作流程 |
企业向基金订购、定购科技“种子”。
或:基金根据市场需求组织科研项目独立“育种”。 |
基金与目标公司联合购买“种子”合作“育苗”。或:基金根据市场需求收购科技“种子”独立“育苗”。 |
基金风险
及收益分
摊方式 |
企业按“育种”项目约定价的20—40%交纳订金或定金。“育种”成功按约定价获酬,企业毁约按合同赔偿;育种失败基金退还订金或赔偿定金。
高校自主“育种”项目,研究成功后上市交易获利。“育种”项目失败或交易不成功,基金承担全部损失。
研究者只获得基本经费。“育种”失败,个人没有劳务收益;“育种”成功,个人按约定比例获利。
基金盈利部分,政府资金不参与分配;正常亏损部分,各方按比例补充。基金亏损严重时,要宣布撤销,政府不再投入资金。 |
企业承担“育苗”项目总成本的50%,基金出资其余部分,并约定“育苗”成功后的高回报率。“育苗”成功,基金按约获利;“育苗”失败,各自承担损失。
基金独立“育苗”项目,成功后可上市交易获利。“育苗”项目失败或交易不成功,基金承担全部损失。
基金盈利部分,政府资金不参与分配,让利于其它资本;亏损部分,财政资金不再弥补。基金亏损严重时,同样要宣布破产,政府资金不承担债务。当基金扩大到一定规模时,政府可抽回资金。
| 注:发表时题目为:《“三多三少”:中国中国高校科研成果价值评析》,刊于《社会科学论坛》2008年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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